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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元钱难倒警察叔叔 大事管不了,小事不愿管?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11/2011 09:55:25   来源:华声在线

图/沈海涛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时过境迁,当年唱着“一分钱”的小朋友长成高中生,在路边别说捡一分钱,就是捡到五块钱,可能都欲交无门。

  日前西安上演了这尴尬一幕。小杨是高一学生,8月4日她捡到五元钱,准备交给路边警察叔叔。谁知,这五块钱把几名警察给“吓愣”了,谁也不肯接钱。小杨拿着钱徒增“五元钱”烦恼。交不出的“五块钱”,看似一件小事,实则如一道魔幻多棱镜,折射出的箭雨般光芒,将现实之幕刺出不少洞孔。

  若做一道数学题,你或许会发现五块钱的烦恼,还能成为窥视“通胀”的一个另类切口。十几年前的“一分钱”都还有上交的价值,虽然其中有儿歌的教化意义,但不能否认当年分币的价值。我们小时候,都还有几分钱的童趣:比如棒棒糖、比如小画片。而今日,分币已成追忆。五块钱虽可兑换成数百张一分钱,但在警察叔叔眼里,却是个麻烦。五块钱,可能还不够失主跑一趟的油钱。这就是今日之艰涩现实。

  从公信的角度看,这几个警察拒收小额失物,或还算私德上佳者,至少没有昧下中学生的一片好意。而包括慈善机构在内的某些公职部门,却因没能克制住利己冲动,辜负民众的善意爱心,而遭遇莫大公信危机。于是,微博上你能随处看到这种真假莫辨,很不像段子的段子:一个七旬老太捡废品时捡到7000块钱,虽又冷又饿,却毫不犹豫地将钱交给警方。办完手续后,老人不好意思地问警察:“我还没吃早饭,可不可以借一元买两馒头?”在场警察震惊了,纷纷掏出口袋里的钱往老人手里塞。老人坚持只要一块钱。望着老人远去的背影,警察们含着热泪把钱分了。

  这里或有网友戏谑恶搞的成分,但也可看到某些公职部门的贪腐,甚至以慈善为业的部门,以公益为“生意”的行为,深深伤害了民意,很难让普通民众再鼓起,捡到一分钱也要交公的信心和勇气。

  再者,假如警察收了失物,是否就一定能及时高效地寻到失主?有报道称,互联网时代,原本应更为便利的“失物招领”却备受何落。那如何化解这一窘况呢?或许还需一些配套系统建设,比如一个统一协调,全国联网的权威而公益的失物认领平台。比如,“7·23”事故中,不少旅客行李物品就落在温州车站。他们就面临着上述的“五块钱”烦恼:取行李的成本高于行李价值。所以,若有一个免费的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惠及这些旅客,这个社会无疑又会因解决了“五块钱”的烦恼而温暖几分。(李晓亮)

  拒收拾金,“雷锋”伤心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是一首我们耳熟能详的歌,更是赞美我国优秀的传统,教育孩子从小拾金不昧的歌曲。但是,当中学生小杨将捡到的五元钱交给警察叔叔时,警察称“无法处理”又还给了小杨。这让小杨十分郁闷。(8月8日《三秦都市报》)

  中学生拾到五元钱上交警察,让人欣喜的是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还在。而警察拒收,打击的是诚信美德,也凸显失物招领制度和程序的缺失。该反思的不仅是警察,还有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制度,真善美才能得以发扬光大。

  有道是:想做雷锋“被借口”,莫因善小不援手。精神文明无大小,“一分”美德不该走!另有诗为证:民警冷遇五块钱,拾金不昧犯了难。光荣传统需传承,相关制度要健全。(文/快乐帅羊 诗/马啸宇、提恩畅)

  下一页:警察拒收的不是五元钱,是职责

  当今百元大钞已经不足用来购物的时代里,警察拒收五元钱其实并不难理解,警察确实有自己的苦衷和难处。在今天绝大多数人丢失了五元,乃至丢失了五十元,不会寻找,更不会去公安部门挂失、报案、认领,公安部门根本无法寻找到五元钱的失主。但是公安部门为了处理这五元钱可能要付出远远超过五元钱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先不说寻找永远找不到的失主付出的代价,仅仅张贴公示寻找失主的成本就不止五元钱,这也是警察面对五元钱不知所措和拒收五元钱的主要原因所在。

  警察拒收的不是五元钱,是职责

  当今百元大钞已经不足用来购物的时代里,警察拒收五元钱其实并不难理解,警察确实有自己的苦衷和难处。在今天绝大多数人丢失了五元,乃至丢失了五十元,不会寻找,更不会去公安部门挂失、报案、认领,公安部门根本无法寻找到五元钱的失主。但是公安部门为了处理这五元钱可能要付出远远超过五元钱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先不说寻找永远找不到的失主付出的代价,仅仅张贴公示寻找失主的成本就不止五元钱,这也是警察面对五元钱不知所措和拒收五元钱的主要原因所在。

  然而,警察从节约财政支出和减轻自身工作负担角度出发,拒收五元钱带来的伤害则是巨大的,远超过财政为寻找五元钱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一方面直接伤害社会的道德,让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伤不起,让公民面对遗失物不知所措。另一方面警察拒收五元钱,实质上拒绝的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是行政不作为。

  按照法律规定,拾得者拾到他人遗失物后,有义务寻找失主和保管遗失物,在没有找到失主的情况下,必须依法交给政府部门,也就是交给警察,这也是多年以来社会道德教育的基本要求。相反,不管是自己私吞遗失物,还是丢弃遗失物,都属于违法行为,实际上这类违法事件已经发生了很多。换言之,拾得者在拾得遗失物后,处理遗失物的唯一的合法做法就是交给警察,中学生将拾得的五元钱交给警察的做法显然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警察拒收五元钱,只会让广大公民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面对遗失物只会绕道而行,就像看见跌倒老人永远不扶一样。

  同样按照法律规定,作为官家代表的警察,面对拾得者上交遗失物,必须无条件接纳,而且必须积极寻找失主,在未能寻找失主的情况下,必须向社会公布,等待失主前来认领,公示六月后,无人认领,遗失物归公。警察拒绝接受公民上缴的遗失物,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是拒不履行职责的做法,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是违反法律规定行为。当然警察也有可能是对法律的不了解,所以才从实用角度出发。拒收五元钱。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警察乃至任何公权部门都不能因为拾到的五元钱是小钱就拒绝履行职责,也不能因为明知找不到失主就拒绝履行职责。在道德层面上,绝对不能以物质和金钱来衡量,不能因为经济上不划算就排斥公民践行优良传统道德行为,在当前道德滑坡的时代里,道德真的实在是伤不起了,再也经不住伤害了!(张立美)

  捡到五元钱“无法处理” 让谁更尴尬

  秀才何岳,号畏斋,曾夜行拾得银两百余两,不敢与家人言之,恐劝令留金也,遂两次还金的故事,不仅传颂至今,也让人明白拾金不昧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进入新时代,社会对拾金不昧也是高度重视,为防止异化,还辅以《物权法》保障。

  在目前而言,警察也是最有权处置物主遗失物的。按照程序,警察接到别人拾到的财物,首先是登记,然后发招领公告,在规定期限无失主认领,再交由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办理充公手续。当然,还是保留失主认领的权利。

  也就是说,警察处理遗失物,不仅意味着对社会公德的呵护,还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那么,报道中的几位警察何以将处理5元钱的失物当成是多项选择题,在处理过程中大眼瞪小眼呢?这当中受伤和尴尬的可不仅是公德,还有善心啊。(浙江 宋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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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 一个错误的暗示

  这几个警察可能是因为钱太少了,收起来麻烦,去寻找失主也不太可能。如果是五百元,甚至是五万元,肯定是先要找失主的。的确,学生拾到的钱是少了,但哪怕是拾到一分钱,也同样应该先收下。这是对学生拾金不昧的爱护,同时也是对这种精神的弘扬。声称“无法处理”并将钱还给学生,这是对学生的伤害,也让其怀疑自己的做法是否错了。其实,对于重新回到自己手中的钱,这小小的五元钱就成了“烫山芋”了,该如何处置呢?这也成为了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会成为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困惑,以后如果再拾到钱,还会将钱交给警察叔叔吗?还会有这种勇气吗?

  说到底,警察叔叔的拒绝,其实是怕麻烦,因为钱太少,觉得自己付出的“代价”太高,划不来。或许从成本的角度看,警察的做法有着一定的道理,但从学生的成长,从呵护拾金不昧精神的角度看,则完全是错误的想法。因为这不是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当然,公安机关也可以专门设立遗失物指定收集地,但不管如何,不能因为怕麻烦而拒绝一个学生的拾金不昧。“无法处理”是一个错误的“暗示”,警察不能成为扼杀孩子拾金不昧的向善之心。(郭文斌)

  评判 五元钱虽小 问题却不少

  其实,类似的捡到一分钱、一角钱、一元钱的消息以前也曾经发生报道过。只是时至今日,其所暴露出的问题依然没有引起相关的注意罢了。捡到的五元钱面额虽然很小,但其中值得思考的问题却不少。

  其一,必须要搞清楚:捡到五元钱的孩子为什么会郁闷?要知道:让这名中学生郁闷的不是区区的五元钱,而是对从小一直以来接受学校拾金不昧教育的迷茫:拾金不昧难道还得看金额的大小吗?小时候经常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曲,这种捡到钱物要交公的做法,早已深深扎入到了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可是,当孩子捡到钱交给警察的时候,却遭遇了退回的尴尬,遇到这种情况,甭说是未成年的孩子,即便是大人是不是也只有无奈的份儿?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拾金不昧,是对拾金不昧的一种无形践踏与侮辱。

  其二,我们必须搞清楚:拾金不昧教育仅仅只是学校和家长的事情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就拿孩子捡到五元钱这件事情来说,多少年学校进行的拾金不昧教育,很可能会在警察“无法处理”的情况下轰然倒塌!至少,让孩子对学校的拾金不昧教育产生了质疑,价值观的困惑也在所难免了!或许每个人都知道,从拾金不昧的角度来看,1元钱与1百元钱、1万元钱是可以画等号的。但是,这样的道理到了这位穿着警察制服的成年人那里,怎么就不是了呢!绝对不能把“社会教育”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文件中,否则只可能是好看的一张皮而已,没什么实在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看,五元钱的拾金不昧遭遇尴尬的确不容小觑!(孙广勋)

  分析 叔叔怕没事找事

  这实在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事件:当我们唱着耳熟能详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道德教育歌曲时,却惊奇地发现,我们对捡到钱(尤其是小额面值的钱)然后再上交给警察是如此的陌生。捡到钱的时候倒是有,但是现今“上交”的事件太少太少了,这不仅是因为我们想要“背叛”那首歌所颂扬的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而是因为我们自己不小心丢钱或丢物的时候基本上是“有去无回”,更重要的问题是,有时候我们即使想要上交这些捡到的钱或并不太值钱的物品时,我们居然找不到“上交”的地方,甚至连警察都因“无法处理”而“拒收”了。

  这样的事件太少,这样的金额太少,以至于警察们确信丢钱的人肯定不会再回来找钱,他们将会因“无法处理”这一数额的钱而陷入“没事找事”的尴尬中:他们接受中学生的五元钱后不知道该用何种渠道去表扬这位孩子,更不知道孩子们捡来的五元钱如何处理:花掉这五元钱是他们对孩子爱心的亵渎,但不花掉这五元钱该把它放在哪儿呢?

  该怎么解决这五元钱引出的命题?五元钱折射出的是社会优良传统丢失的大问题,折射出的是社会道德该如何回归的大问题。当社会贪污腐败的官员越来越多,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成为传说,当见义勇为有时候还需要“讨价还价”,当社会贫富矛盾日益加剧造成的严重贫富不均……这个社会需要怎样的自我救赎?需要怎样的社会教育?……这些都是大问题,难道真的像警察对待捡来的五元钱那样“无法处理”?这,需要反思,更需要一个答案。(张东阳)

  观察 五块钱的茫然

  当年在儿歌里,“一分钱”都可以交公,而且可以换回“叔叔拿着钱, 对我把头点”。可是,时过境迁,当小时候唱着“一分钱”的小朋友长大变成高中生,在路边别说捡一分钱,现在是捡到五块钱都欲交无门——茫然的警察之后,是茫然的小杨,她不知道以后捡钱,还该不该交了。

  交不出的“五块钱”,看似一件小事,其实却像一道魔幻多棱镜,折射出现实之幕的漏洞。好事者如果做一道数学题,你或许会发现五块钱的烦恼,没准还能成为窥视现实“通胀”因素的一个另类小切口。十几年前的“一分钱”都还有上交的价值,虽然其中有儿歌的教育教化意义,但是不能否认,十几二十年前,分币还是很值钱的。我们小时候,都还有几分钱的童趣:比如棒棒糖、比如小画片。

  而时至今日,分币已成古迹已成追忆,而五块钱虽然可以兑换成数百张一分钱,但是这在警察叔叔眼里,却是个麻烦。若收了这五块钱,就算联系到失主,哪怕是骑摩托跑一趟,估计都还不值一趟油钱。这就是今日之艰涩现实。

  从公信的角度看,这几个警察能当机立断,拒收小额失物,或许还算是私德尚佳者,至少他们没有昧下这中学生的一片心意。再者,假如警察收了失物,是否就一定能及时高效地寻到失主?从某些报道中,似乎也很难得到肯定回答。这也令人不解:互联网时代,原本应更为便利的“失物招领”缘何落寞。如何化解这一窘况?或许还需要一些配套系统建设,比如一个统一协调,全国联网的权威而公益的失物认领平台。(李晓亮)

  延伸 都不愿管小事

  如果我们仅把谴责送给这位当事的警察,是不公平的。在某种程度上,警察、公共服务部门,不重视小事,不愿管小事,已经成了当下的一种普遍社会现象。而背后,正是价值导向的迷失。重视大事,表彰大事,似乎只有大事才能体现公共服务的价值与水平,用“马太效应”塑造了一个个的典型,但这些典型却越来越脱离人们的生活实际,可学性越来越差。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很多社会负面事件发生之后,细细分析根源,都可以在细节上找到原因,都可以在价值导向上找出问题,但真正吸取教训者少,将“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到细节者少。虽然上交的只有五元钱,无论对小杨或其他青少年,还是对警察及其所属的公共服务部门,这是一个多么生动的事例,可却被一个“无知”的警察给搅黄了。(郭文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