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腾讯还没做开放平台的时候,经常被拿来跟 Google 比:腾讯见什么好模仿什么,最后把人家的饭碗给端了;Google 见什么好买什么,我吃肉你喝汤。Google 收购模式被国内推崇为“构建良性生态圈”。孰料国外媒体并不买 Google 的账,当 Google 染指搜索业务以外任何业务的时候,经常会被指责“大鱼吃小鱼”,对科技界不利。
TechCrunch 最近整理了 Google 几大敌人,把 Google 比喻成《血色将至》(There Will Be Blood)主角丹尼尔。电影中,丹尼尔通过做石油生意从穷困潦倒的矿工变成无所不用其极的商业骗子,虽然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却丧失了爱、希望、信仰、雄心壮志等美好品质。TC 的文章开头就用了《血色将至》那句有名的台词:我跟自己较劲,我不想别人成功(I have a competition in me. I want no one else to succeed)。文章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假如某一天 Google 处在困境,会有人帮他吗?NO!不踹上几脚就万幸了。
来看 Google 的敌人。
苹果
苹果和 Google 有过一段美好的蜜月期,Google 还没推出 Android 之前,CEO施密特是苹果董事会成员;Google 也帮 iPhone 开发过地图、YouTube 等应用。但 Google 推出自己的手机系统 Android 后,一切都变味了。iPhone 和 Android 手机成了直接的竞争对手,施密特(Eric Schmidt)从苹果辞去了尴尬的董事会职务,Google 的工程师也转而打理自己的应用商店。现在 Android 夺得了智能手机半壁江山,如果苹果推出低配版 iPhone,战争将进入白热化。
微软
对于微软,Google 则抱怨其专利大棒“太欺负人”。一个月前微软与苹果组成的“邪恶联盟”阻挠了 Google 收购北电专利的计划,Android 由此在专利大棒面前更薄弱,微软众等更有底气。上周 Google 和苹果上演了一场口水战,Google 副总裁 David Drummond 指责苹果和微软为了专利“滚到了一个床上”。
要知道,两个人“滚到一个床上”对 Google 威胁多么巨大:微软有 18000 个专利储备,苹果有 4000 个专利储备(美国司法部还在调查北电专利竞购案,未计入),Google 仅有区区 1700 个专利储备,力量相差悬殊,干起仗来犹如 91 公斤级别选手 KO 48 公斤级选手。可以想像,如果在下一个专利目标 InterDigital竞购会上,微软和苹果再“滚到一个床上”,Google 和微软结的梁子更深。
甲骨文
甲骨文与 Google 的纠纷来自 Java 专利。
当年 Google 在开发 Android 的时候, 为了绕开 Java 专利,创造了 Dalvik 虚拟机,并且有意让 Dalvik 不兼容 Java 虚拟机指令。在 Google 发布 Android 当天,Sun CEO 乔纳森·施瓦兹(Jonathan Schwartz)在一篇博客中称赞 Android 的努力,并表示将提供支持。但 Google 则一直否认 Android 是 Java 平台。
2006 年,在甲骨文收购 SUN 之前,SUN 曾提议 Google 支付 1 亿美元许可费,遭到了 Google 的拒绝。Google 律师罗伯特·万尼斯特(Robert Van Nest)7 月 21 日在法院听证会上披露了 Google 拒绝的原因:SUN 提出的价值 1 亿美元、为期 3 年的“一揽子”提议的目的是达成联合开发 Android 的技术合作协议,而不仅仅是支付专利许可费。SUN 希望做 Google 和 OEM 厂商的中间人,继续收钱,Google 则希望把 Android 做成完全免费的系统,所以两家谈崩了。
2010 年 1 月甲骨文花费 70 亿美元成功收购 SUN。其后 8 月,甲骨文起诉 Google 的 Android 侵犯了 SUN 公司拥有的 7 项 JAVA 专利。今年,甲骨文的赔偿要价已经提高到了 61 亿美元,原因是甲骨文认为 Google 在 Android 中采用了 JAVA 的“整体架构”。
Google 极力否认侵犯与 JAVA 有关专利,但最近的证据对 Google 很不利,如果 Google 输掉官司,损失是巨大的,而且 Android 专利成本的上升将再次拉升 Android 手机的价位。不过在旧金山地方法院听证会上,Google 得到了法官的同情,联邦法官威廉·阿尔索普(William Alsup)认为尽管甲骨文的损失可能达到数百万、数十亿美元,但甲骨文认为其损失相当于 Android 全部市场价值是“疯狂的”。不过法院已经裁定甲骨文可以在 10 月对Google CEO 佩奇质询 2 个小时,主题“仅限于与被告故意侵犯专利以及 Android 对谷歌的价值”相关的内容。
2005 年的时候,“Android 之父”安迪·鲁宾(Andy Rubin)在一封邮件中写道:“如果 SUN 不与我们合作,我们有两点应对措施。一是放弃我们的工作转投微软 CLR 虚拟机(MSFT CLR VM)和 C #语言,二是尽量使用 JAVA,捍卫我们的决定,这可能会树立一些敌人。” 鲁宾是有先见的,但也许他也没想到这个“敌人”会是甲骨文。
Facebook 和 Twitter
Facebook、Google、苹果原本在各自领域井水不犯河水。2008 年 Google 犯了苹果的“河水”,2011 年 Google 犯了 Facebook 的“河水”(失败的 Buzz 且不计)。2011 年 6 月 28 日 Google 发布社交服务 Google+(内测版),上线不到两周用户数达到 1000 万,不到三周达到 2000 万,不到一个月达到 2500 万。Google 和 Facebook 在社交领域全面开火。施密特在今年 4 月卸任的时候,回忆自己的 CEO 生涯,最后悔的事情是没有更早发现 Facebook 的威胁,现在佩奇将要帮他达成。此外,Google 像黄埔军校一样,为 Facebook 和 Twitter 输送了不少工程师人才,这些理科天才们可能太专注于代码和程序,对改善 Google 和 FB、Twitter 双边关系没有起到“友好使者”的作用。
对于 Twitter,Google 走的是收购路线,先后传出 2.5 亿美元、10 亿美元、25 亿美元、40 亿美元收购出价。当然 Twitter 最后都拒绝了(除了 Google,还拒绝过 Facebook 和微软),拒绝的原因很耐人寻味。Twitter 的 CEO Evan Williams 曾是 Blogger 的创始人,Blogger 卖给 Google 之后不受重视,Evan 一气之下离开 Google。现在,他自然不愿将 Twitter 再次交给 Google。
Twitter 走了独立发展道路,并逐渐走出了自己的商业模式,可能会 IPO 上市。但 Google+ 的出现对 Twitter的冲击是巨大的,据彭博社/YouGov 的调查数据,Google+ 一年内将超越 Twitter 和 LinkedIn 成为美国第二大最受欢迎的社交网络,同时将侵蚀 Facebook 2% 的市场份额。
Amazon
Amazon 与 Google 的业务原本也是互不干扰,Amazon 坐自己的在线零售业老大的位置,卖自己的电子书,Google 扩张自己的搜索业务、做自己的手机系统。祥和的关系在今年 3 月打破,彼时 Amazon 宣布应用商店 Appstore 上线。虽然分析师认为 Amazon 志在苹果,应用商店是为下半年即将推出的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而开设,并最终为核心业务——电子商务服务。但 Appstore 与 Android Market 形成了竞争关系。
Google 和 Amazon 在云服务方面的竞争也很激烈。今年 3 月 Amazon 率先推出 Cloud Drive, 4 月推出 Cloud Player,步伐都领先 Google 一步。尤其是在线内容储备,Amazon 已经远远地甩开了 Google,在 7 月相继购买了 CBS 2000 部影视剧和 NBC Universal 1000 部影视剧后,Amazon 可以为高级年卡用户提供的影视剧总量已经接近 10000 部。Google 方面还没有传出购买内容的消息,如果参与竞购 Hulu,则面临微软、苹果、Yahoo 的竞争。
Yahoo
Google 和雅虎是直接竞争者,两者的关系并没有随着 Google 霸主地位的确立而缓和下来。雅虎对 Google 一直不感冒,三年前微软准备收购 Yahoo 的时候,Google 也是潜在竞购者之一,但是当美国司法部(DoJ)发现 Google/Yahoo 组合将形成垄断市场时,Google 收购计划流产,Yahoo 转而与微软合作——这一合作招致雅虎高管吐槽,那是后话。
Groupon 和 Yelp
Google 去年差点达成历史上最大单笔收购——60 亿美元收购 Groupon。收购计划失败后,Google 马上推出了竞争性业务 Google Offers。今年 8 月它收购了团购聚合网站 DealMap,后者有 200 万用户,8500 万月访问量。对商铺点评网站 Yelp 的收购计划则在 2009 年末展开,当时 Google 出价 5 亿美元,结果遭到 Yelp 拒绝(另一传闻是 Google 拒绝了 Yelp)。
Groupon 和 Yelp 拒绝 Google 的收购要求后,均选择了独立发展道路,前者今年 6 月已向美国证券委员会(SEC)提交了 IPO 文件,后者则打算在 2013 年 IPO 上市。
Color 和 Path
今年 2 月 Google 在小社交网络 Path 现金紧张的时候试图以 1 亿美元进行收购。Path 拒绝了 Google 的收购邀约,并最终从 Kleiner Perkins 和 Index Ventures 那里获得了 850 万美元投资渡过了难关。
今年 7 月,有消息透露在今年 2 月洽购 Path 的时候,Google 也曾向当时还未推出产品的 Color 伸出过橄榄枝,同样遭到拒绝。Color 随后从 Bain、红杉资本(Sequoia Capital)、硅谷银行(Silicon Valley Bank)获得 4100 万美元投资,并被估值 1.67 亿美元。
像诸如 Color、Path 这样的创业公司,它们宁愿独立发展,也不愿成为 Google 的一员。因为 Google 一直在研发类似的竞争性产品,加入 Google 的大家庭可能面临整合的情况,这里不仅仅是指如日中天的 Google+。
TC 的文章最后讽刺要列出 Google 敌人的名单比列出它的朋友简单得太多,因为它的朋友实在没几个。很多公司惮于 Google 的强大地位敢怒不敢言,并不是每个公司都会拒绝 Google 诱人的收购要求。原文作者假设 Google 落入困境,将会得不到援助,不仅如此,可能会被别人踹上几脚。这个境遇真够惨的!
不过在商言商。作者的本意似乎是 Google 应该停留在搜索业务,不该去触及搜索外的任何业务。这显然不符合多元化发展的商业避险策略,一个成功的企业,会不断思考如何扩展业务来分摊风险,一块业务亏损,可以通过另一块业务的盈利来弥补。而且对于 Google 来说,必须突破搜索,才能向前发展。Google 的搜索业务本身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着各种反垄断诉讼,更别提只做单一业务独霸搜索市场了。随着业务的扩张,Google 必然会触碰到更多公司的利益。因此,原作者从道德层面来要求一个商业公司,其出发点是值得商榷的。
或许,Google 摘下“开源免费”的面具真正为专利“交学费”?
或许,Google 规范好 Android Market,提高应用软件整体质量?
或许,Google 愿意花真金白银来购买受版权保护的内容?
或许,Google 给收购来的创业公司更多发展空间和决策空间?
……
或许,这些务实措施能改变 Google 的形象?(原文链接:ifanr.com/4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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