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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微博受版权保护 服务商需维护用户权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25/2011 08:48:50

  南都讯 记者谢睿 近日,一些活跃于微博上的名人们表示自己的原创微博遭到博友原文抄袭。有律师表示,尽管微博内容文字数量较小,但是独创性的内容,属于法律保护的“作品”,作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CNNIC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微博用户数量从6311万增长到1 .95亿,半年增幅达208 .9%。微博每天对外输送着大量的原创信息。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宇红认为,尽管微博文字数量较小,但微博用户将自己思想、情感以可复制的形式表达,具有独创性,是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作品”,作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

  但谢宇红亦提出,目前网络著作权立法滞后于实际操作,微博的版权界定还处于空白状态。除了行业自律以外,微博运营商需要采取合适的手段保护用户的版权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