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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设冷静期引热议 百姓应有权利选择期限长短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3/08/2011 17:25:38   来源:中国广播网(北京)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报道,商务部6日结束征求意见,鼓励网上交易设立冷静期制度,期间消费者可以取消订单,该不该设立冷静期,多长时间比较合适,为什么买家热烈欢迎,卖家却感觉有点冷,鼓励而不是强制,卖家会自愿执行吗?

  经济之声特约观察员、资深电信市场营销和战略咨询专家王煜全做如下评论。

  主持人:您在网购的时候有没有冲动过,赞不赞成设立冷静期?

  王煜全:还是应该设立的。确实现在网购很普及,网购的人数很多,而电子商务网站包括第三方平台经常会用各种各样的促销手段来诱惑买家,在这种情况之下,买家突然看到一个诱惑,点击购买还是很有可能的。

  主持人:我们在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看到设立冷静期的具体细节,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冷静期设多长时间比较合适,因为通常惯例是能够实现直接取消订单的网站,往往会把时间定在发货之前,而下单之后多长时间能够发货是不确定的,所以您觉得时间多长比较合适?

  王煜全:说实话,我觉得应该是让用户有一个选择权。因为有些用户对产品的需要程度并没有那么急迫,这样他就可以选择希望有两天冷静期,你再给我发货;有些用户可能是很着急,恨不得明天就收到货,这样可以放弃冷静期,所以我想这个权利应该交给消费者,但是消费者有放弃的权利。

  主持人:现在有法律人士也说,有一些法律法规似乎可以提供参考,比如说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消费者自从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没有开封可以凭发票或者是售货凭证,办理换货和退货,你觉得这个说法有没有参考意义?

  王煜全: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为确实直销和这个情况有一些共通之处,都涉及到配送的问题。但是网购也有它另外的一些特点,比如说下单之后,如果卖家已经发货,这时候运费谁来负责。

  主持人:接下来我们说说卖家的担心。现在,在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观察》的微博上有网友“微笑”表示认同,他好像就是一位卖家,他现在有两个担心:第一,下单之后,订单当天发货了,而买家不想买了,要求退换,这个时候就会产生运费的问题;第二,很多订单是加工定制的,订单产生下去之后卖家已经投入了成本,这部分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还有一位网友发言,他还有一个担心:一旦退货现象比较多,就可能影响到卖家的信用度。现在不少的买家在选择商品的时候都会看卖家的信用度,如果卖家的信用度比较低,消费者可能就会另选卖家。这样看来,这个制度对于卖家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怎么来平衡卖家的利益?

  王煜全:前两个问题是真实存在的问题,因为涉及到卖家的费用,一旦发生此类问题,双方必然会产生纠纷。这个时候,冷静期必须要设立一个固定的时间期限,而且必须要向买家说明。如果有冷静期,发货时间会相应延迟。比如冷静期是7天,就可能比以前晚7天再发货,这样会避免出现费用问题。

  第三个问题其实恰恰是冷静期能够解决的。因为我以前购物的体验就是,一件东西我买了之后不满意,要退货,我就要去承担运费。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说清楚怎样算不满意,怎样才能退货,运费一出现纠纷,这时候我反倒更容易给他不好的评价。其实核心在于评价是最后才打出来,如果前期双方能够有很好的默契,即使我退货也不会给他打恶评,反倒是好评,最大的冲突是最后我没解决,我真的不满意,才会打恶评。所以我认为,冷静期有助于提高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应该说恶评反倒会减少。

  主持人:整体来看这个制度是好的,但是需要一些配套的措施来完善。但是还有一个疑问,现在商务部只是一个建议或者说是鼓励,不是强制,既然很多卖家都担心,你觉得他们会自愿去做这个事吗?会不会流于口头?

  王煜全:应该说不太会自愿做这个事,因为等于给自己套上一个枷锁。但是我想,因为市场竞争很激烈,尤其是第三方购物平台现在做得很大,大量的商家在竞争消费者,这时候就会有很多商家拿出这个制度做噱头,吸引消费者。而吸引消费者的时候,同样我相信会有更多消费者选择他们。所以我想,假以时日,这些能够愿意提供冷静期、能够让用户更放心购物的商家,就会获得更大的优势,别人也就会效仿。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