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美国特工诡异地出现在正常的商业交易中时,游戏规则变得异味了。
10月24日,《IT时代周刊》记者从境外消息人士处获悉,自今年9月匈牙利布达佩斯城市法院判决对两名中国公民临时逮捕并声明引渡条件成立后,中国公民宪宏伟和李礼两人被引渡至美国。此前的9月1日,宪宏伟和李礼应美国公司经销商之邀飞抵布达佩斯时被匈牙利警察带走。
原本以为是一场寻常不过的跨国生意,宪李二人根本没想到生意伙伴突然变成了美国特工,更没想到的是自己在踏出国门的那一刻起,就已经中了对方诱捕的圈套。而围绕在高科技产品纠纷的诱捕中国商人事件,在近年来已发生不止一起。
着了特工的道
2008年年底,从事计算机行业工作的宪宏伟从网上看到英国航空航天公司BAE在销售一款PROM芯片产品。PROM芯片的性能先进,是存储器件的替代品。于是,他通过电子邮件与BAE美国分公司的销售经理帝莫西·司考特取得联系,询问购买该芯片的可能性。
帝莫西主动向宪宏伟推荐了美国的HaborTradeInternational(以下简称“HTI”)公司,并强调HTI公司是BAE公司在中国的唯一经销商。
2009年4月,宪宏伟开始与HTI公司负责人麦尔肯·利通过电子邮件和越洋电话进行联系。在联系中,麦尔肯多次明确表示:如果相关产品涉及到美国出口许可证的问题,他可以找到合适的办法满足当事人的采购要求。芯片属于美国限制出口的高技术产品,美国公司在出口芯片之前必须取得美国政府颁发的出口许可证。
期间,宪宏伟曾明确提出通过物流公司正常进口报关,在北京交货。但此建议被麦尔肯坚决否定。当问及原因时,对方并没有直接说明。
10月,宪宏伟与麦尔肯在网上谈成了40片PROM芯片的采购意向,随后通过电汇支付了第一笔预付款近2万美元。此后,交易一直被拖到了2010年5月,麦尔肯非常奇怪地主动提出在匈牙利交货,称匈牙利是其亚洲交易的基地。他还要求必须与宪宏伟亲自会面,很固执地表示他只见本人,任何第三方都不见,如果宪宏伟不去匈牙利,他就断绝合作。同时,麦尔肯以第一笔预付款相要挟,催促宪宏伟汇出第二笔预付款。
因担心前一笔预付款被侵吞,宪宏伟随后支付了第二笔预付款,并答应了麦尔肯的赴匈牙利交易的要求。
2010年9月1日早晨6:30左右,宪宏伟和同伴李礼乘飞机抵达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机场,他们还没入海关,便被匈牙利警方逮捕。第二天,匈牙利布达佩斯城市法院便迅速开庭审理美国就宪宏伟和李礼向匈牙利提出了临时逮捕和引渡请求。
本刊记者通过公开的庭审记录看到,主审法官首先宣读了美国政府发出的国际通缉令。通缉令称,PROM芯片是由一家美国制造商生产的抗辐射可编程的只读存储芯片,可用于军用以及高辐射环境的宇航系统,例如外太空。这一产品列在美国国防物品清单及武器限制出国清单和ITAR(《国际武器交易规章》)中。也就是说,宪宏伟购买了美国的禁购产品,触犯了美国的法律。
直到此时,宪宏伟和李礼这才知道,一直在跟他们交易的麦尔肯是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特工。
原来,早在2010年6月9日,美国法院已针对宪宏伟和李礼发出了逮捕令。而为了将两人逮捕归案,2010年8月25日,美国司法部刑事局国际事务办公室就向匈牙利政府秘密地提出为引渡两名中国公民实行临时逮捕的请求,理由就是:他们蓄意绕过美国出口管制法律,企图在没有获得任何出口许可的前提下购买受控微处理芯片,违反了美国的《武器出口控制法案》和《国际武器贸易条例》。
但宪宏伟和李礼表示并不知道这种产品列入武器限制出口清单,虽然后来麦尔肯告诉他们做成这笔生意还额外需要出口许可证,但也一直保证可以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宪宏伟和李礼就这样中了圈套。
9月2日当天,在仅经过一个小时的庭审后,当地法庭依法判决对两被告人临时逮捕并声明引渡条件成立。两名中国公民就这样被美国FBI成功诱捕,即被引渡到美国作进一步审理。
绕过中国法律壁垒
这绝不是一个单独案件。2007年,湖南神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力公司”)董事长袁宏伟被诱捕事件也曾震动业界。
当时,神力公司与美国爱宝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宝公司”)之间的商标权之争由来已久。神力公司于2007年8月向北京市高院提出上诉。此后,神力公司与爱宝公司多次联系,希望能对此事进行协商谈判。对方提到,谈判2007年9月14日在英国伦敦进行。神力公司董事长袁宏伟对这次谈判做了充分准备,随行带着三套谈判方案。
然而,2007年9月14日,袁宏伟乘坐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CX251航班客机刚刚降落伦敦希思罗机场,就被三名英国警察在飞机上予以扣留。后来,袁宏伟后来因伦敦一家法院逮捕令在姓名拼音上的拼写错误侥幸得以回国。
另外,还曾有一位湖南商人在网上看到一产品,跟美国生产公司联系后,对方告诉他可以参加展销会购买,在对方全程提供接待后,买到产品的中国商人去机场的路上被告知,没有许可证,产品不能带走。后来,这名商人才知道接待人员全部是FBI,这名中国商人的官司打了两年多,最后通过诉辩交易,在认罪的前提下才得以回国。
这一系列引诱拘捕事件已经引起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国内法律界纷纷指责美国这种规避引渡法律制度的“诱捕”行为,侵犯了中国司法主权和国际引渡法律准则。
在仔细分析整件事情的经过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黄风教授指出,两名中国人的行为只是美国法律单方面规定的犯罪,在中国境内并不违法。美国抓捕中国公民是对个人权利和国家司法主权的双重侵犯。
据悉,按照国际公认的法律原则,美国警方只能在其境内采用秘密侦查的手段,如果在境外进行秘密侦查或者“控制交付”,只能针对国际犯罪,且必须经过外国政府的同意。美国特工擅自将自己的刑事侦查活动延伸到中国人身上,已构成对中国司法主权的侵犯。
为什么美国要采用诱骗的行为来迂回地抓捕宪宏伟及其同伙呢?黄风认为,中国和美国之间目前没有缔结双边引渡条约,而且中国引渡法律不允许向外国引渡本国公民。在存在上述法律执行困难的情况下,美国方面不通过沟通与协商的方式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单方面地采用“诱骗”的手段达到将所谓“罪犯”抓捕到案的手法,是在有意规避中国法律中的强制性禁止规范。
美国在中国抓不到想抓的人,却可以在和自己有引渡条约的匈牙利身上做文章。
根据匈牙利与美国签订的引渡条约规定:“如果犯罪是在请求国领域以外实施的,当被请求国法律对在类似情况下实施于其领域外的犯罪也规定处罚时,应当准许引渡。如果被请求国法律未做规定,被请求国政府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其裁量允许引渡。”
两名中国人被指控的行为是在美国以外实施的,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匈牙利法律规定对此类域外行为也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引渡。但是按照匈牙利刑法规定,非匈牙利公民在境外实施的行为受追究的只有三种情况:危害国家罪、反人类罪以及匈牙利法律和行为地国家的法律都追究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当宪宏伟和李礼的行为按照中国的法律也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时,才有可能构成可引渡犯罪,但是匈牙利法庭对此没有进行任何调查。
因此,黄风教授认为:匈牙利法庭在不掌握且未查明被指控行为是否违反行为地国家法律的情况下,就匆忙宣布该行为符合引渡条件,是没有充分根据的,也是非常轻率的。
一位正与美国企业打着专利侵权官司的义乌孙老板则对《IT时代周刊》记者说,上述诱捕案的最现实意义是,今后所有与美国有着贸易的商人都要警惕起来,对于购买的产品一定要调查清楚,是否可能是隐藏的限购产品,另外,有着知识产权等法律方面纠纷的中国商人都会有危机感。因为,美国现与109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它可以很容易地使中国当事人落入它的引渡陷阱。在他看来,美国打击中国的商业之棒又大了一号。
“一般人很难知晓某项民用技术或产品是否被列入了美国禁止出口的军用品清单。美国特工设圈套诱捕中国公民的做法,不仅让中国商人失去了安全感,也让全世界与美国打交道的商人失去了安全感!”黄风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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