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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旅店”成监管难题 大学生情侣整月租住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28/2010 08:05:10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网吧式旅店”,对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城里的大学生来说,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呼和浩特大学城,也就是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罗家营村的内蒙古高等职业教育园区,2007年开工建设,由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等6所高职院校组成,目前已初具规模,师生总数近10万人左右。

由于大学城距离市区较远,相配套的文化娱乐项目还没有建成,学生们的课余生活很单调。而名为旅店实是网吧的“网吧式旅店”的出现,成为了大学生休闲、娱乐、约会的好去处。

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在大学城南面,有很多新建的小二楼开着“网吧式旅店”,每个“网吧式旅店”都有一个温馨的名字,如:“亲亲我家”、“欢乐小窝”、“温馨时刻”、“学府公寓”。

据记者了解,这些“网吧式旅店”以旅店住宿为经营主项,变相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游离于《内蒙古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监管之外。

住宿不用实名登记

5月19日上午10点多,记者走进一家规模较大的“网吧式旅店”——学府公寓,虽然是上课时间,却有很多大学生在上网。

“来我们这儿住店,免费上网,住店按小时计费,每小时3元,晚上包夜20元。”吧台服务员说。

记者注意到,吧台上的电脑管理计费系统与正规网吧的系统一样,显示着每台电脑的上网时间和花费金额,除了给开具只写着钱数和房间号、没有实名登记的住宿押金条以外,与正规网吧没有任何区别。

在这个像迷宫一样的公寓里,仅一楼就开辟了30多个单间,每个单间不超过10平方米,一张双人床,2~4台电脑。

每个房间都基本满员,有的人在看电影,有的人在玩网络游戏,有的则躺在床上睡觉。满屋的潮气和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弥漫在房间里。这样的房间连一扇窗户都没有。

“我经常在这里上网,学校里面的网速太慢了,不适合玩游戏。这里也不算贵,不是会员的每小时3元,会员2.5元,还有床位,如果玩累了,还可以休息。”一位正在上网的大学生告诉记者。

记者随意在大学城附近走了走,就看见10多家旅店的招牌上写着“住宿免费上网”。

当记者问“碧泓旅店”的女老板,她开的是什么性质的营业场所时,她回答:“旅店,免费上网。”

无法可依监管难

在中国青年报记者走访的几家“网吧式旅店”中,附属安全设施并不配套,在防火、防盗方面,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其中仅两家装有消防设施,尽管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但仍有不少人在吸烟。

一位大学生对记者说,有很多大学生情侣整月地租住“网吧式旅店”,这样既能上网,又能过二人世界。

据记者了解,2009年和2010年,呼和浩特市文化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曾多次组织人力检查大学城周边的“网吧式旅店”,很多“网吧式旅店”在检查人员来到之前就停止了营业,等检查人员走后,这些“网吧式旅店”则开门继续营业。

可眼下,如何监管这些“网吧式旅店”,成了难题。

“我们执法需有法可依。”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稽查队执法一队副队长刘祥平说,文化市场稽查队执法一队的职能是监管有经营许可证的正规网吧,而“网吧式旅店”经营者打擦边球,以住宿为经营主项,这样他们就没有了执法权,无法取缔“网吧式旅店”,只能配合工商部门进行监督警告。

刘祥平介绍,文化部门曾经多次与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联手对不正规的网吧进行整治。在此期间,收集到了大量关于‘网吧式旅店’的资料,准备上报人大出台相关监管法规。

据记者了解,大学城周围出现的“网吧式旅店”都是黑网吧的变相经营。由于相关部门对网吧经营管理力度加强,很多人不能得到合法经营网吧的资格。于是这些人开起了“网吧式旅店”,当相关部门去检查时,商家就会拿出合法的旅店经营执照和住宿登记,表示是合法经营,旅店在房间投资配备电脑,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源住宿,无可厚非。

刘祥平认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明确“网吧式旅店”这种类型的经营场所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管理,怎么去划分权限,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