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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使用家电产生噪声将最高可罚500元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4/2011 16:16:26   来源:深圳晚报   作者:蔡志军

  颁行18年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将进行第二次修改,相关修订草案昨天(6.23)提交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增强了对社会生活噪声的防治力度,鼓励居民自治,在家中看电视弹钢琴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或最高罚500元。

  社会生活噪声具有范围广、偶发性强、缺乏排放监测标准等特点,是居民投诉热点和管理难点。修订草案规定,除商业经营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家庭活动噪声外,其他社会生活噪声则以居民自治管理为主。鼓励业主在业主公约中约定本物业区域内环境噪声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业主公约约定、法律法规规定从事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的行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予以劝阻、制止并调解,协助相关部门实施监管。

  修订草案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产生噪声,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