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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质检总局:龙的电热水壶抽查不合格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3/2011 11:25:42

  

  2011年上海市液体加热器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6月23日消息龙的电热水壶等六家小家电企业因为生产的液体加热器有不耐潮湿、元件没接地措施等问题,被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点名为不合格产品。

  昨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69批次液体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经检验,不合格的为6批次。分别是:标称潮安县彩塘镇红梅五金厂生产的HM-B30“彩梅”电热锅标称广州市伟美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WL-12CG“三角牌”快速水壶(2011-3-6)、标称中山市龙的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NK-790“longde龙的”电热水壶(2010-12-27)、标称广东众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ZX-120GB“众星mostar”快速电水壶(2011-3-8)、标称潮安县彩塘攀荣电器厂生产的P-400“攀榮”电子中药壶(保健壶)(2010-08-16/99925418)、标称中山盈格丰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JYC-358B“盈格丰YINGEFENG”电热开水瓶(2010-08-1)。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抽查中发现,这些不合格项目分别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非正常工作,耐潮湿,内部布线,元件,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

  据了解,液体加热器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截止3月底,上海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18家。本次抽查生产企业18家,其中上海贺众饮水设备有限公司由于停产原因未抽到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