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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套上“紧箍咒”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29/2011 08:37:32   来源:中国企业报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从10省市的试点到全国范围内的大面积推广实施一年多来,社会上关于商家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违规骗补”事件不断曝光,甚至还引发了商务部约谈国美电器高管,警示商家各类违规行为的风险,但“以旧换新”骗补之风屡禁不止。

  日前,三部委首次联合发文,明确提出将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加强监管和规范。家电观察家张彦斌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三部委罕见地联合展开对以旧换新政策的完善,从最基本的操作流程和手段,到销售过程中的厂商导购员行为抽查以及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对流程的全程监控均表明,未来在政府层面,对于废旧电器电子回收处理全过程以及回收基金的征收和发放都将会采取更为严格成熟的手段。”

  此次,三部委在通知中明确强调,将取消具有回收和拆解双重资质企业的回收资质。同时,并规定回收的旧家电与回收凭证按时、同步交至拆解处理企业。这实际上通过将拆解企业与回收企业的资质分离,避免双重职能下的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存在“倒卖换新凭证”的可能性,实现拆解与回收企业相互间的监督。

  此前,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普遍的骗补行为多发生于家电零售环节,一些回收企业直接通过国美、苏宁等家电零售企业向导购员倒卖“以旧换新”凭证。一张凭证的售价从40元—120元不等,这让很多没有资质的购买者获得了国家补贴,而最终则又让一些回收企业仅靠倒换凭证又赚取得大量国家财政资金。

  同时,拆解处理企业要在5月底前建立废旧家电进、出、拆解全程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这意味着,通过政策补贴的方式让国家职能部门先期实现对一些家电拆解企业的全程监控,从而避免存在污染的废旧家电再通过一些渠道流向社会。

  有北京、青岛等地的家电拆解企业曾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目前在中国按照完全环保的手段拆解废旧家电,并进行资源再利用,是一种短期内无法盈利的行当,只能依靠国家的财政补贴而存活。”此前,由于政策的监管不完善,很多回收企业在收旧过程中,往往会将一些拆解回收价值高的家电产品提前自行拆解,而将一些拆解成本高、回收价值低的产品交由专业拆解企业,引发了新的发展难题。

  此外,对于政策自试点以来就频频发生且屡禁不止的家电厂商导购员“倒卖凭证”骗补一事,三部委首次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中标销售企业、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企业操作行为,严禁中标销售企业和驻店厂商人员向消费者兜售旧家电,严禁中标回收企业倒卖、虚开回收凭证,严禁中标回收企业倒卖旧家电,严禁中标回收企业将旧家电回流市场,严禁企业将享受以旧换新政策所购新家电转手销售牟利。”

  三部委要求,把好补贴审核关,审核过程中要进行抽查和电话回访核实,要按凭证号码对回收凭证、销售凭证、拆解凭证进行对照审查,建立关联审核机制,每月对旧家电、回收凭证和企业网点进行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

  此外,对于市场上存在同时享受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两大政策进行了规定,明确只能“二选一”享受政策补贴,并对单位购买家电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行为强化监督,明确要求企业提供自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