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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包修 家电保修还需付材料费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月25日   来源:洛阳晚报   作者:李迎博

  “电视屏上的灯管坏了,明明在保修期内,为啥还得掏200多块的材料费呢?”2009年11月,市民吴女士买了一台液晶电视,当时商家承诺整机保修三年。可如今电视出现了质量问题,还没过保修期,商家却要索取200多元的材料费,这让吴女士很不解。

  商家告诉吴女士,虽然她所购买的这台液晶电视整机保修期为三年,但只有第一年才是“包修期”,后两年都是“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商家可以免维修费,但材料的成本费得吴女士自己掏腰包。

    搞促销:商家纷纷延长保修期

  临近春节,家电市场也到了销售的旺季。而记者走访发现,为了吸引消费者,不少商家以延长保修期的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

  走进中州路某家电卖场,一则10年超长保修服务的冰箱广告格外引人注意。

  “冰箱的使用寿命一般也就是10年左右,我们现在推出的10年超长保修服务,您如果买我们的冰箱基本上就可以享受终身保险了。”工作人员介绍。而记者注意到,所有广告宣传语上,都是以“保修”二字出现,没有出现任何“包修”的字样。

  此外,也有一些商家承诺延长部分零部件的保修期限。

  在一家手机专卖店,商家承诺部分零部件可以保修三年。记者咨询后发现,手机上的控制摇杆、排线等使用频率繁高、也容易出故障的零部件,都不在保修零部件的范围内。

    消协提醒:“保修”只免维修费

  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包修”与“保修”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商家以延长“保修期”吸引消费者是在跟消费者玩文字游戏。

  据了解,“包修期”是指三包商品的“三包”有效期,一般家用电器、手机等商品的三包期为一年。在三包有效期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维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而“保修期”只是保证修理,是指非三包商品的“保修期”或者三包商品除去第一年以后的“保修期”。在这个期限内,商家为消费者维修商品,虽然不收取维修费用,但需消费者支付一定的材料费。

  另外,工作人员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商家是否把包修期限明确写入产品说明书及包(保)修卡上,最好要求商家对产品“保修”的具体项目、收费情况等出具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