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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VS陈晓 一部讲游戏规则的商业大片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月4日   来源:IT时报

  国美“内战”犹如一出商业大片,各项必要因素统统具备。有大腕:曾经的首富黄光裕和陈晓;有情节:黄光裕锒铛入狱,陈晓接任后逐渐“去黄”,导致矛盾激化,再加之创始股东和财务投资者之争、机构投资者和小股东之争等等,热闹非凡;有观众:不仅财经媒体、IT媒体、大众媒体甚至普通百姓都将目光紧紧盯在陈黄之争上。

  这里不再赘述陈黄之争的前后始末,也不讨论谁是谁非、谁赢谁输。这里想说的是,陈黄之争为何会吸引人?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这是场透明的争斗,没有潜规则,观众可以明明白白地观看。虽然惨烈,但是陈黄双方始终遵循香港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未越雷池一步,在当代中国商战中为“罕见中之罕见”。

  责与权对等,有股票就有权利,有多大发言权靠赢得多少股权或股东支持,这是资本市场的核心“权利规则”。黄与陈双方都在这条规则之内出招拆招。他们都非常清楚9.28临时股东大会的重要性,在此之前双方动作频频。第一种手段属于温情牌,双方都曾向国美员工和股东发表过公开信寻求支持,黄光裕甚至发表了“我的道歉和感谢”的口述信件。第二种手段是资本牌,支持陈晓的贝恩资本毫无悬念地将16亿元债务投资转化为股权,只为增加手中筹码和话语权,黄光裕方面则多次增持以防止股权被稀释。第三种是威胁牌,黄光裕方面称如果不罢免陈晓将剥离370家非上市门店,而陈晓方面也则强硬对待,要求黄光裕方面收回非上市门店。

  双方之间虽偶尔有言语攻击行为,但更多的是在为了争夺投资者的支持,有多少股权就有多大的话语权,让股东去判断,这是股东的权利。让市场去选择,更显示市场的理性。这个过程本身,就是对股东的尊重,是对游戏规则的尊重。“明争”胜于“暗斗”,这就是陈黄之争引人关注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