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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家电处理要收取费用了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2月31日   来源:金华日报   作者:李冰峰

  日前,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组织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该《目录》将于2011年11月起生效。

  该《目录》的生效,预示着废旧家电处理收费时代到来。这意味着今后电视机、空调等家电产品的正规回收拆解将变成强制执行。回收处理成本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成为大家所关注的热点。

  家电以旧换新是很多消费者都尝过的甜头。很多家电卖场里的洗衣机、空调、冰箱、电视机等家电,均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自去年6月开始试点后,购买家电采用“以旧换新”的消费者日益增多。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列入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范围的品种有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消费者在买这些电器之前,可以用自家的旧电器来折价,从而获得实惠。

  该《目录》实施后,消费者处理旧家电还能得到这样的实惠吗?有确切消息说,明年继续推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并适当增加“以旧换新”家电品种。

  《目录》中的第七条这样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这笔处理基金将从家电生产企业收取。

  家电卖场的多数销售人员表示,他们对具体的规定不了解,只是负责销售,或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价格来进行“以旧换新”,补贴属于国家财政出钱,换来的旧家电会送到指定的回收拆解企业。政府给予回收企业相应的补贴,一般是每台几十元,生产厂家并不需要另外付费。如果处理费用今后由厂家承担,无疑将增加产品的成本。

  “《目录》一旦实施,家电生产厂家一定会将多缴纳的这部分费用体现在家电的出厂价上,可能会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家电卖场负责人表示,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运费、人工费等费用上涨,回收、拆解旧家电的企业从中得到的利润非常低,主要是靠国家财政给予补贴。不过,他也承认,由于处理费在家电价格中的占比不大,并且家电市场产品竞争十分激烈,厂家要提价,还得多掂量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