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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阳光企业行”走进厦华电子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28/2010 19:39:00   来源:慧聪家电网   作者:艳儿

  慧聪家电网讯:日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启动的“法律阳光企业行”走进厦华电子公司。湖里法院院长刘福山率领该院全体党组成员、所有中层干部以及“青年法官宣讲团”成员为厦华员工们送去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受到了厦华员工们的热烈欢迎。

  与此同时,湖里法院发布服务在厦台胞投资者权益的八项举措,并现场与湖里区台办、厦门市台商协会分别签订了《涉台案件协助调解协议书》、《涉台案件委托调解协议书》,聘请了专门沟通法院与台资企业的司法联络员和协助法院调处涉台案件的特邀调解员,全力保障在厦台胞的合法权益。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副书记傅兴星,厦门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辉,厦门市台办副主任吴顺彬,湖里区副区长邹庆键等有关领导出席本次活动。傅兴星在讲话中表示,在即将进入“十二五”的全新发展时期,湖里法院未雨绸缪开展这个活动,是司法服务企业的创新举措,对提升湖里区司法服务发展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和湖里区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法律讲座深受欢迎

  昨日(12月27日),湖里法院姚亮法官和陈秀娟法官分别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做了主题讲座。他们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分析来解释劳动法和劳动法中的重要条款。讲座结束后,现场的厦华员工踊跃提问,热情高涨。

  厦华董事长王炎元告诉记者,湖里法院此间积极主动延伸审判工作为企业服务的职能,策划举办“法律阳光企业行”活动,意义深远。这是法企互动的良好平台,也是人民法官呼应企业需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的创新性工作。这也将很好地帮助企业防范潜在的经营风险与法律风险。

  据悉,厦华是大陆国企与台湾上市公司先行先试携手合作的第一例。自2006年台湾华映成为厦华的第一大股东以来,厦华实行透明化经营与规范化管理,依靠主营业务赢利,率先走出了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不利影响。据企通社,2009年度厦华赢利突破亿元,进入2010年,厦华在上年度高位成长的基础上保持赢利,前9个月的外销业务再增长23%,继续领跑中国彩电行业出口,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厦华更是向传统的“家电王国”——日本批量出口彩电,产品在日本销售态势喜人。可以说,能在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发达市场站得住脚,凸显了企业在技术、品质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八项举措服务台胞

  作为“法律阳光企业行”活动的“重头戏”,湖里法院今年专门选择了台资参股企业——厦华。而且,湖里法院还为台资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实惠。他们专门出台了《服务台湾同胞投资者权益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了服务在厦台胞的八大举措。

  湖里法院介绍说,此举主要是为服务台湾同胞投资者,践行能动司法,帮助台湾同胞投资者防范潜在的经营风险和诉讼风险,延伸审判工作为企业服务的职能,构建法院与台湾同胞投资者之间的长期沟通机制,切实维护台湾同胞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意见》,湖里法院将成立服务台湾同胞投资者权益的领导小组,设立涉台案件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该院所有涉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