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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西安市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指南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1月24日   来源:西安晚报

  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委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和《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西安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家电以旧换新是国家继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后的又一项利国惠民政策。

  补贴范围

  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

  补贴对象

  一是具有陕西省户口的个人和陕西省行政区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以下简称购买人),按规定在我市交售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给予补贴。交售旧家电与购买新家电的购买人必须一致。已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新家电不得重复享受以旧换新政策。二是对中标回收企业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三是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完成的拆解处理以旧换新旧家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

  家电补贴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分品种确定补贴最高上限。其中,电视机40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0台。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