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市场上,除了三星、夏普、LG之外,索尼、飞利浦、松下、东芝等外资企业普遍会采取在外贴牌生产平板电视,这是全球销量达不到1000万台电视机企业的一种生存手段。”
日前,惠浦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丹在参加2010年第三季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暨彩电行业研究发布会间隙,在接受《中国企业报》采访时作如上表述。
据悉,刘丹此前曾在康佳多媒体、冠捷科技等企业负责电视的市场营销工作,拥有多年彩电从业经验,熟知全球电视产业的动作规律和商业模式。数年前,夏普液晶电视因为将台湾屏称为自产屏在中国销售,从而遭遇消费者信任危机。
业内人士披露潜规则
据了解,当前全球电视机领域,从产品技术上看,有等离子、液晶,还有3D、LED;从功能上看,有PC一体机、智能电视、网络电视、流媒体电视,从尺寸上看,从22英寸到55英寸不等,要想实现对上述产品的全面布局,企业的产品型号至少要1000多个。
刘丹认为:“按照上述产品规模,对于一些产业链并不健全、市场销售规模达不到1000万台以上的企业,进行全面的产品布局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所以,很多外资企业为了参与市场竞争,就必须要在外寻求一些通用型号产品的代工。”
对于国内企业而言,为外资提供价格相对低廉的代工业务,不仅可以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也可以赚得一定的加工费用,从而保证企业自身的经营规模。刘丹透露:“像TCL这样,内销加出口、代工等电视总量突破了1000多万台,相当不错。”
不过,刘丹坦言,外资企业在外贴牌生产的电视机,虽然在产品质量上没有问题,但在整体性能上还会存在差异。特别是日本原厂的生产工艺,比国内一些代工厂的要求要高。而这种性能在短期内看不出来,但市场上仍有很多消费者还是会担心购买到代工产品。
对此,江苏金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光华律师则认为:“外资企业的代工行为本身无可厚非,这是企业运营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但在终端市场上,企业则应该要对代工的产品对消费者进行明示,否则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不公平行为,甚至存在误导消费。同样是索尼销售的电视,无论是原厂生产和在外代工,消费者都拥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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