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家电>  正文

国美分裂论背后逻辑:门店分拆或为伪命题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0/30/2010 13:34:47   来源:经济观察报

  11月1日,是陈黄双方约定国美门店分拆与否的最后时限。国美电器大股东黄光裕方面的声明再次将纷争掀起。陈晓离职,做好门店分拆准备,成为这份声明的核心内容。

  声明称,创始大股东方面的诉求始终没有改变,陈晓应当退出董事会。声明同时还强调,目前,对于非上市业务是否继续托管还未有定论,创始股东将视事态发展作出决定。但已经做好了独立经营非上市业务的准备工作。

  根据当初的协议,除非黄光裕方面失去大股东地位,拆分国美托管门店将触发商业竞争条款。接近国美电器的人士称,门店分拆对于双方都不能接受,这是个伪命题。目前对大股东真正有威胁的则是再次召开特别股东大会。

  门店伪命题

  上述人士称,根据当年非上市门店的托管协议细则,非上市门店分拆的前提是大股东失去控股权。陈晓方面希望黄家不要拿门店分离来说事,弄得大家都人心惶惶。

  对于这项“不竞争关系”的解读,大股东方面的发言人贾鹏云称,只要黄光裕的控股股东地位存在,双方“不竞争关系”将会继续维持,双方都不能在各自地盘开店;只有黄光裕的控股股东地位不在了,“不竞争关系”才会解除。

  2004年中,鹏润集团以83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其22个城市94家国美门店资产的65%股权。国美实现以借壳方式在香港上市。当时的公告中,就有相关“不竞争关系”条款。

  根据相关条款的规定,黄光裕承诺作为国美电器控股股东期间,不能在国美上市公司已经设立门店的城市开设新门店。国美上市公司亦不会在母公司已开设门店的城市扩张。由此避免双方的竞争关系。

  根据双方的优先选择权规定,国美上市公司可以优先收购业务相同的家电零售企业;对于国美尚未开店的城市或地区,由上市公司来开店还是由非上市公司来开店的选择权交给董事会,黄光裕必须放弃投票。

  除此之外,优先选择权还规定,黄光裕想要出售非上市部分门店,上市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总结起来一句话,“双方都不在各自已经开店的城市开店,对于没有开店的城市,由董事会决定谁开店。”

  上述人士称,目前,黄家还是国美电器第一大股东。这就决定了即使门店分离,黄家要想拓展其门店业务,在上述方面都要受到很多的限制。

  目前在上市公司名下的区域包括北京、天津、廊坊、重庆、成都、自贡、西安、昆明、深圳、福州、广州、武汉、沈阳、济南、淄博、青岛、潍坊、佛山、东莞、惠州、福清、中山这22个城市。非上市公司则握有上海、浙江省、东北等区域。

  根据黄光裕方面的计划,未来5年,非上市部分计划在全国200个城市的门店总数达到750家,销售规模预计达450亿元。这一切实现的前提是,不能违反当时双方的契约。“其实双方都不愿意门店分拆。”上述人士称。

  陈晓离职

  对于黄家而言,此次声明的另一个核心仍是要求陈晓离职。他们的态度十分明确:“陈晓走人;调整董事席位。”

  据称,国美电器9月28日的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后,陈晓给杜鹃发了一条短信称:“咱们接着谈吧。”

  未知这个细节是否是事实,双方的谈判,已经在临时股东大会之后展开。

  很明显,过程并不令黄家满意。

  贾鹏云称,杜鹃代表大股东方面提出了“一揽子计划”,“但是,上市公司目前没有为达成 ‘一揽子计划’与创始大股东进行积极接触,而是采取拖延的方式。”贾鹏云称。

  黄家提议董事会11名董事中替换掉两名董事,用邹晓春和黄燕虹顶替孙一丁和陈晓。然而,陈晓则提出董事会中可以增加两名董事名额,但不能使原董事会成员发生改变。

  黄氏家族中的一名核心成员称,双方的谈判也是和风细雨,从来不会出现激烈场面。但就是没有达成共识。

  首页 前十页 上一页 12 下一页 后十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