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实习难”和“用工荒”的完美对接,还是利用学生工的模糊身份降低劳动力成本?现有法律应如何保障学生工的利益?
开学一月有余,河南、山西各职业院校的学生却依然笼罩在“强制实习”的阴影之下。
2010年9月初,河南省教育厅向省内各中等职业学校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动员、组织二三年级的学生到富士康进行顶岗实习,以“保证富士康集团正式落户河南、年内批量投产后有充足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此前的8月2日,富士康落户郑州并投产,首期项目即需9000工人,而来年建设的生产线还需要10万到15万工人。
无独有偶的是,山西省太原富士康工业园也在9月扩大了生产线,急需2.1万一线工人。当月开始,山西省教育厅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便组织各职业技能院校学生前往富士康实习。
此次由行政力量介入组织的集体实习,却遭到诸多学生反对。一部分学生称,其所在学校奉上级指示,强制他们前往富士康实习,并以不发毕业证或退学相威胁。而在他们看来,所谓的实习,不过是将他们作为廉价劳动力送去工厂打工,以解“用工荒”。
正值舆论热议之时,2010年10月9日,一份《“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下称《报告》)发布。这份由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台湾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大学在内的、来自两岸三地20所高校的60多名师生参与完成的报告,其中一个专题报告即直指富士康“以实习之名,滥用学生劳动力”。
学生工的问题,被再次推上风口浪尖。在校企结合、顶岗实习的名义下,实习生的实际权益堪忧。
必要的顶岗实习?
面对“强制实习”的质疑,山西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山西确实组织了职业学校学生进入富士康实习,但绝无强制,一律以自愿为基础。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强调,其政策明确要求以自愿为主,但在政策执行时候,“可能有些学校图省事歪曲政策,要求强制实习”,该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强迫的,将让学校立即改正。
财新记者询问了山西、河南境内多所职业学校,其负责人均表示,对去富士康的实习由学生自愿报名,绝无“强制”。
而两省行政力量之所以介入实习工作,有着类似的背景。
事实上,职业、技能院校的学生进入企业实习,正是当前职业教育“校企结合”的题中之义。自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即是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则不少于半年。而相关政策在要求企业承担起学生实习责任的同时,并未给予企业相应的资金和优惠,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下,企业普遍缺乏接收实习生的动力。
山西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学生很难找到适合的实习单位,一些单位要向学生收取一定的实习费用,且普遍管理不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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