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00493.HK)大股东和董事会的争权战进入高潮。继陈晓搬出“贝恩”后,黄光裕也开始亮出底牌。昨日(8月30日),黄氏的两封公告信和法院的一纸终审判决书可能成为左右国美最终走向的重大砝码。
昨日(8月30日),国美公告称,黄光裕向国美连发两函,如果此前提案在9月28日的股东大会上不获通过,将终止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的托管关系。紧接这步棋,黄光裕还先发制人,在增发谜团揭开前首先提出溢价认购新股,让国美董事会陷入被动。与此同时,黄光裕案昨日二审宣判,黄光裕虽然未能如愿减刑,但其妻杜鹃被判缓刑,当庭释放,这一判决也让这场争夺战的天平开始摇晃。
不撤陈晓就“分家”
国美昨日(8月30日)凌晨发公告披露,8月27日黄光裕拥有并控制的北京国美给国美电器发来信函,称“如果黄光裕控制的ShinningCrown公司于8月4日的提案在9月28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未获通过,将终止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部分之间的管理协议,终止托管关系”。
函中提及的提案,即黄光裕方此前向国美董事会提出的五项要求,包括撤销公司主席陈晓的职务、撤销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提名黄燕虹及邹晓春出任执行董事、撤销今年股东周年大会上给予的20%股份增发授权等。
黄光裕家族8月24日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10年上半年为止,国美上市公司门店740家,非上市门店425家——其中国美门店372家,大中门店53家。今年上半年非上市资产收入125.38亿元。一旦黄光裕方面独立运作非上市公司部分,国美集团的采购将被分割出36%的门店,规模采购的议价能力也将减弱。
国美董事会方面认为,黄光裕的这封信函是胁迫股东支持其提出的决议,是出于其个人利益,并强调“托管协议的终止不但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反而预计未来对上市公司会有诸多益处”。
但是,业内专家却并不这样认为。众所周知,非上市公司部分一直为黄光裕所有,并被认为是争权战的重要砝码,此次虽然只涉及部分托管关系和采购协议,但战火已经蔓延到公司层面。
“将非上市公司剥离,势必造成两个‘国美’,黄光裕和陈晓间的个人之争将演变成两家公司之争,对国美的伤害是致命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表示,如果单纯从上市公司报表上看对公司的影响,就太狭隘了。
ShinningCrown昨晚给本报发来说明函称,北京国美将自2010年10月31日起终止国美上市公司对大股东所拥有的非上市门店的委托经营授权,自2010年11月1日起自行管理非上市业务;若5项动议全部获得通过,此通知自动作废;若部分通过5项动议,北京国美将在特别股东大会表决后7日内另行书面补充通知。ShinningCrown重申,鉴于对现任董事会个别董事的职业道德不再信任,这是大股东根据目前情况和双方协定的相关规定采取的不得已的预防措施。
手握重金不怕增发
国美公告还透露出一个令人费解的信息,黄光裕旗下ShinningCrown在另一封信中表示,要溢价认购国美电器增发股份总数的55%-65%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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