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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售后服务“冷”一些商场没货也敢卖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15/2010 18:06: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陈鹤

  炎炎夏日,福州空调卖火了,关于空调的投诉也多了起来。14日,记者从鼓楼区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台了解到,该中心7月1日以来受理空调类咨询、投诉共112件,同比猛增近5倍。

  14日,市民阙先生来到鼓楼区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台投诉称,他7月3日在东街口一卖场买了一台空调,商家承诺48小时到货,到货后48小时给予安装,可是到7月9日仍然迟迟不来安装。大热天里无法享用空调,阙先生火了,一气之下要求退货,商家却要求他付退货运费10元。阙先生认为这太没道理了。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给阙先生退款,退货运费由商家自己埋单。

  消费者黄先生投诉称,他7月3日在华林路一卖场购买一台松下空调,价格3600元。商家承诺7月5日送货上门,结果拖到现在仍未送到。14日他再次与商家联系,要求尽快送货上门,商家却以无货为由建议消费者退货。面对商家这样的冷处理,黄先生既气愤又无奈。

  鼓楼区工商局12315台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受理的有关空调方面的投诉来看,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不按约定时间送货、安装不及时。因消费者购买空调时间较集中,不少商场卖出空调,却因人力不足,无法安排车辆和人员上门送货、安装,导致消费者和12315工作人员“三催四请”。

  二是商场没货也敢卖。一些商场为了稳住顾客,对消费者指定的样品,都说保证送货,先收下消费者的钱款再说。等过几天实在调不到货,才给消费者“无货”的答复,让消费者在炎炎夏日中白白苦等。

  三是维修、排除故障不及时。消费者的空调出现了问题,厂家售后服务部却说人手不够,无法派人去维修,导致消费者怨声载道,投诉增加。

  四是个别空调厂家或商家违反“三包”规定。商家、厂家只注意“销售旺季”,而未重视“售后旺季”,出现售后服务电话难打、售后服务不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现象。

  对此,鼓楼区工商12315台工作人员特别提醒消费者,空调消费高峰期集中在七八月份,期间商家往往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极易导致安装不及时,售后服务跟不上。建议消费者尽量避开高峰期选购,不要盲目追求时尚;要查看制冷量、能效比、噪声三大性能指标和“3C标志”、“能效标志”两种认证标志;在安装时一定要规范并正确使用,以免造成安全问题。此外,若由于商家的原因造成退货,消费者无需承担运费。

  根据国家有关家用空调的“三包”规定:整机保修1年,主要部件(压缩机、风扇电机、温控器)保修3年,空调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如发生性能故障,可退货;15日内,如发生性能故障,可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空调;“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凭维修记录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空调。所以,消费者购买空调不仅要保存好购物单据,还要保留好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