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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电动自行车招标公告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01/2010 00:55:00   来源:商务部网站

  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委托,对“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

  二、招标编号:0628-106006301079

  三、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的入围招标,用以确定江西省家电下乡电动自行车产品的中标企业及中标产品。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产品进行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拥有电动自行车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具有较强电动自行车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只能有一个企业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均不得同时投标,只能有一个企业投标;

  3、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为《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范围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具有24小时服务电话;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须覆盖江西省大部分县(市)及乡镇,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在江西省的县(市)综合覆盖率原则上不得低于60%;

  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商标应是其自有商标或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以及获得商标所有者的有效授权;同一商标只能由一家合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7、经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2009年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且不是亏损企业。

  8、投标人需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并与产品经销商和铅酸蓄电池供应商(铅酸蓄电池供应商自身需有铅酸蓄电池回收资质或与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回收协议)分别签订电池回收协议;

  9、投标人应具有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配送能力须覆盖江西省的大部分县(市)及乡镇;

  10、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7月20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