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冰箱不制冷,消费者要求退货,商家竟让消费者缴纳包装损坏费后才能退货。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消费者日前到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认定:商家索要包装损坏费无道理。
近日,消费者王女士在道里区一家电器商场选购了一款价值为6300元的松下品牌的电冰箱,在使用的20天内,冰箱总是出现不制冷的情况。王女士找到商家和售后服务部门,后来被认定是压缩机出现故障。王女士要求商家退换货。商家虽表示同意,但提出了前提条件:“由于冰箱的外包装箱已经拆装损坏了,退货前必须交200元的外包装箱损坏赔偿费。”
王女士对此说法表示不能理解,双方因此发生退货纠纷。王女士拨打“12315”投诉。市工商局认为:由于商品出现质量在先,按《消法》规定,商家应负主要责任,因此商家应按王女士要求进行退换货,不应收取任何费用。经协调,商家最终为王女士免费更换了一台相同价位的品牌冰箱,王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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