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潘骞
安徽省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省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淮河、巢湖水质污染程度减轻,淮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巢湖全湖富营养化程度减轻,总磷、总氮年均浓度呈下降趋势;长江、新安江水质保持优良。
据悉,近年来,安徽省大力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截至目前,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124座、管网8600公里,形成了452万吨的日处理能力。农村地区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86套、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9918套,铺设污水管网1624公里。
成绩值得肯定,但安徽省没有放松要求。在近日召开的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表示,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离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比较大的差距。一是水污染状况仍然较为严重。巢湖湖区和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氨氮和总磷超标严重,淮河、长江流域有9条支流水质仍为Ⅴ类或劣Ⅴ类。二是规划项目实施进度仍然滞后。三是部分水源存在安全隐患。一些石油化工、医药企业沿江(河)分布,有的企业下游就是邻市的饮用水水源地。
对此,安徽省提出了5项措施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
措施一:安徽省政府与各市签订《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责任书》。省环保厅从明年1月1日起,实行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督察。安徽省将对各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分配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措施二: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滞后的流域,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考核达标。目前,巢湖流域总体水质与规划目标差距最大,部分指标超标严重,水质达标形势相当严峻。安徽省将对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等污染较重的河流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实施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相应的项目和措施,确保水质改善。
措施三: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项目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二是加强项目调度,各市应在每月25日前向省环保厅报送《规划项目进展情况调度表》;三是加强项目监督监管,重点对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加大监督频次;四是完善规划项目档案,积极指导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备齐项目进展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并及时更新、补充材料,建立规划项目档案,做到“一项目一档案”。
措施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要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监测;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执法检查和后督察,严格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开展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降低面源污染;开展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基本掌握地下水环境状况,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
措施五:加强对良好湖泊的生态保护。组织编制《安徽省主要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根据全省湖泊区位和环境重要性,将纳入规划的湖泊分为优先、备选、一般3个档次,分批实施保护。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选取浍河、青弋江和大别山区域于明年第二季度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在全省全面开展生态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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