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环保>  正文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专家深入十堰、襄樊灾区指导灾后环境监测工作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21/2012 10:02:46

  

  日前,湖北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水华带领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梁占礼等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一行赴襄樊、十堰灾区检查指导灾后环境监测工作。

  8月4日以来,湖北省襄阳、十堰大部分地区遭受暴雨袭击,暴雨持续时间长、降雨强度大,最大降雨量达700毫米,为我省历史罕见。突如其来的强暴雨导致河水陡涨、山洪暴发,多处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造成污染治理设施及监控设施严重受损。灾情发生后,省环保厅党组高度重视,在省环保厅周水华总工带领下,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梁占礼、副总工田一平等环境监测技术专家,深入受灾严重的襄阳、南漳、谷城、十堰、丹江口等县市查看灾情,走访了受灾严重的市县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慰问坚守在环境监测第一线的地市环保监测部门干部和技术人员,指导各县市环境监测部门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和应急监测工作。

  按照省环保厅周水华总工的要求,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专家对受灾的各市县环境监测部门提出了相应的环境监测要求:一、受灾的各级环境监测站要在地方政府和地方环境保护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环境监测场地、清理实验室、修整环境监测仪器和设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监测工作和监测秩序;二、要加强对特大洪水后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人群聚居区和临时避难场所及其周边区域、矿山与尾矿库及其下游区域、工业企业和化工园区及其下游区域、医疗机构及其下游区域、核与辐射设施及其下游区域等环境敏感区开展灾后环境监测工作,如遇异常数据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省环保厅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告;三、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门对清淤过程中发现的未拆封化工原料和药剂、残留有不明物的容器、工业废渣、有明显污染迹象的淤泥(如有刺激性气味、颜色异常等)、铅酸蓄电池、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进行应急监测工作,提供应急工作方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封存和处置处理。

  目前,受灾的各市县环境监测部门按照省环保厅党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项灾后重建工作,及时组织力量抢修监测设施,确保各项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实时发布有关水质信息,及时消除群众灾后恐慌情绪,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