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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出台《关于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8/08/2012 09:40:51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群众环境安全及环境权益,近日,菏泽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决定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通过建立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构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体系,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
  《意见》确定,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公安机关与环保行政执法机关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关情况进行交流、沟通和协调。建立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和办案协作制度。环保行政执法机关拟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前,或者在进行执法检查时遇到紧急情况,认为确有必要需要公安机关予以配合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启动联动执法机制;公安机关应当指派民警配合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确保环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意见》要求,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应当予以配合,支持公安机关的侦查和调查工作;对环保执法机关正在调查的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必要时,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相关调查工作;公安机关对环保行政执法机关正在调查的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要求提前介入,参加案件讨论的,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