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曹光辉(右)与摄制组负责人,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助理刘伟生交谈。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曹光辉接受采访
2012年8月2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曹光辉接受了环保部“《环评法》颁布十周年”摄制组专题采访。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十周年,环保部环评司派出“《环评法》颁布十周年”摄制组,宣传全国各地实施《环评法》的经验与成果。重庆市作为全国环保系统环评工作先进,在2009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交流环评管理经验,是摄制组的重点采访象之一。
曹光辉介绍,《环评法》颁布实施以来,重庆市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环评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以环评优化经济增长,不断创新环评管理机制,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了环评作用,优化经济发展。强力推进规划环评,发挥了规划环评“保环境、定标准、调结构、优布局、控规模”的作用,从决策源头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出台了《重庆市工业项目准入规定》,将排放效率作为工业项目准入前置条件,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和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新增工业项目排放指标必须通过交易取得,促进了产业以新代老,实现了增产不增污。
二是创新环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引导企业落实环保法律法规,选择更好的环境保护技术。创设了建设项目豁免名录,把对环境没有影响或影响十分轻微的项目纳入,简化办事程序,加快项目落地。建立了环评审批信息化系统,提高办事效率和增加环评审批公开透明度。开展环评大比武,提升了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技能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是在环评中充分落实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从2004年开始,将工业企业搬迁原址土壤修复作为土地性质转变和地块拍卖的前置条件,污染土地必须在修复治理后合格后才能用作商业住宅等用途,确保了市民身体健康。开展了住房居住适应性评价,提升城市小区、住宅宜居品质,市民投诉大大减少。
四是创新“三同时”制度执行,杜绝“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在立法上,建立了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的闭合式管理链条,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强行备案;在体制上,对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机构分设,同步加强,有效避免了“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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