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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签订《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西双版纳约定》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27/2012 14:00:50

  24日召开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签订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西双版纳约定》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共同约定

  今年时值我国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20周年之际,4月24日,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的各级政府和各界人士,相约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参加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共谋生物多样性保护大计,就全面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共同约定——《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西双版纳约定》(以下简称《约定》)

  亮 点

  《约定》在强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同时,也就如何更好地利用好全省的生物资源进行了规划。提出进一步发展壮大绿色经济,扶持培育生物资源利用企业,促进生物多样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选择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生物多样性减贫示范,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模式;加强各类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

  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声 音

  “保护好生物多样性需要科技作为保障,开发利用生物资源更需要科技的有力支撑。”与会者建议,把云南省生物多样性研究院建设成为集基础研究和开发应用为一体的高层次综合性科研平台,整合省内科研力量,吸引、聚集国内外生物多样性专业科技人才,提升我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研究方面的整体创新能力;加强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努力攻克一批瓶颈技术;积极引进有实力的高新生物技术企业,开发培育具有市场潜力的新产品,不断发展壮大我省生物产业。把做好有害生物防控作为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内容,努力构建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体系;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等区域性国际合作,共同开展边境地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动植物疫病防控、森林火灾防控,实施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示范等国际合作项目。

  亮 点

  《约定》明确,建立和完善生物遗传资源保存体系,加强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建设,促进生物物种资源利用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努力构建生物安全防范体系;收集整理各民族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探索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机制。

  共同参与保护行动

    声 音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家提出,应充分发挥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合力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各项工作。

  亮 点

  有了政策、条例和规划,如何形成长效机制,使全社会都参与到保护中来,《约定》明确提出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评估监督机制,由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与相关州(市)政府、省级部门签订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责任书,并组织开展对各地各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和评估。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资金,并引导和筹集社会各方投入,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能力建设、科学研究、试点示范和宣传教育等领域。

  丽 江

    保护开发并重

  自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以来,丽江市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完成了丽江生态市、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规范推进《丽江生态市建设规划》及玉龙雪山、拉市海、泸沽湖三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实施;于去年8月启动占地10.9亩,计划投资4778.78万元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展示中心建设;继续加强泸沽湖、程海、玉龙雪山、拉市海和老君山等重要生态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自然生态保护与管理,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共兑现补偿148.8万元。在加强保护的同时,丽江市还大力培育生态产业,发展以核桃、膏桐、花椒、油橄榄、桉树、雪桃、芒果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建设。加强农村能源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集约利用。

  通过保护与利用并重,丽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市森林覆盖率由“十一五”初的52.5%上升到目前的66.15%,程海湖、泸沽湖、玉龙雪山等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拉市海和泸沽湖两个保护区相继成为“西南高原科普环境教育基地、全国湿地环境教育基地和全国湿地雁鸭类试点示范区”。生态产业成果显著,至去年底,全市累计完成240多万亩生态产业基地建设,实现全市林业总产值16.8亿元。

  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环保办公室、省环保厅

    强化监督指导

  省环保厅认真对照省政府印发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08-2012年)》任务分解和《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加强督办,抓好落实。

  开展生物物种资源重点调查和生态州、县创建工作,完成多项调查科目,为建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数据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安排省级资金1770万元支持滇西北、滇西南9州市44县编制生态州(市)、县(市、区)建设规划,目前有6州市及21个县(市)完成了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并推进实施。强化自然保护区综合监管,联合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环保系统管理的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规范了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滇西北、滇西南地区围绕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处置等问题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地区的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环境服务,做好滇西北、滇西南区域涉及交通、水电、输变电、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房地产以及现代服务业等类项目及时组织技术评估和行政审批。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污染减排工作,加强滇西北、滇西南9州(市)的154个省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日常督查。

  省林业厅

    着力森林云南建设

  2010年以来,省林业厅围绕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的总体目标,组织编制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宝库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共在滇西北、滇西南9州市投入国家、省级林业建设资金42.77亿元,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和防护林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促进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该厅不断创新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对自然保护区规划、法制建设、巡护和监测制度、生态旅游、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平台等重要工作提出了要求,成为了我省自1958年划建自然保护区以来省政府出台的第一个关于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行动,增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工作,为滇西北、滇西南新增了30万公顷保护面积。在全国率先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评估,客观、科学地评估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在全国率先编制了自然保护区巡护监测技术标准,强化了对主要保护对象、关键生态系统和重点保护物种的巡护监测和科考研究。积极开展跨境合作保护,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得到改善。启动全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积极推动高原湿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