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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设立脱硝改造鼓励引导资金 按期投运的火电机组脱硝工程将获补助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4/11/2012 10:48:56   来源:中国环境报

  编者按

  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指出,“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中新增了氮氧化物减排任务,能否完成这项任务与燃煤电厂脱硝紧密相关。国家已经出台脱硝电价,还要抓紧出台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完善脱硫脱硝电价政策。

    作为西部省份,甘肃省设立脱硝改造鼓励资金,对破解当前氮氧化物减排困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环境报记者 吴玉萍 兰州报道

  记者在日前召开的甘肃省火电行业污染减排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起,在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安排上,甘肃省将设立脱硝改造鼓励引导资金,对责任书要求今年建成并能按期投运的火电机组脱硝工程给予补助,同时将严格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减排责任书的严肃性。

  甘肃省环保厅副厅长武德凯介绍说,2011年,甘肃省氮氧化物排放量达到了48.09万吨,比2010年增加14.39%,不仅没有实现减排目标,而且增速十分迅猛。而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达25.09万吨,比2010年增加19.64%,增速比全省氮氧化物增速高出5.25个百分点,比全国氮氧化物增速高出13.91个百分点,占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52.17%。今年,全省火电行业的发电量和耗煤量仍将持续增加,氮氧化物的减排形势异常严峻。

  已签订的《甘肃省火电行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全省单机30万千瓦以上27台共1018.5万千瓦的现役燃煤机组,必须按照相关时间节点要求,加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其中,“十一五”期间建成的9家企业的18台共731.5万千瓦燃煤机组,2012年底前要完成脱硝工程建设;“十一五”之前建成的4家企业其余9台共287万千瓦燃煤机组,2013年底前要完成脱硝工程建设。

  武德凯介绍说,责任书要求今年建成脱硝工程的机组有18台,根据甘肃省环保厅调度情况,承诺在今年底前建成投运的脱硝机组有9台。在今年减排资金的安排上,只考虑给这些承诺能够建成投运的脱硝机组给予补助。凡责任书要求今年完成但不能按期建成的脱硝工程,不但不给予补助,还要向所属集团公司和全省进行通报。明年,即使这些机组建成脱硝设施,也不再安排补助资金。

  据了解,责任书要求明年完成并能按期投运的火电机组脱硝工程,也同样给予资金补助,不能按期完成的同样也不给予补助,并向所属集团公司和全省进行通报。此外,对已承诺建成投运并安排补助资金的脱硝工程,如未按期投运,也要向所属集团公司和全省通报,今后将取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的资格。

  此外,甘肃省将抓紧实施未脱硫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运行不稳定的脱硫设施和低氮燃烧设施的改造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