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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入新阶段 系统管理全面提升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1月9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步雪琳 郭京衢 通讯员 毛巍 关峰

  中国环境报记者 步雪琳 郭京衢 通讯员 毛巍 关峰 长春报道 记者近日参加“白山松水行”环保记者团时获悉,被列为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后,中央财政将为吉林省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7亿元,吉林省按1∶1配套资金7亿元。至2013年,吉林省将投入14亿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吉林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指出,吉林省农村环保已开始步入系统管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的新阶段,要以解决农村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为目的,对地域空间上相对集聚的多个村庄实施同步、集中治理。

  完善政策体系,健全组织保障

  为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吉林省环保厅与财政厅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两部门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调研报告》。

  吉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吉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意见》、《吉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保证了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在组织保障上,吉林省环保厅与财政厅积极筹措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办公室,省环保厅厅长王国才担任办公室主任。

  确定重点区域,推广试点经验

  结合调研情况,吉林省确定了4个连片整治重点区域:一是长吉一体化区域内的农村地区,二是松花江和辽河流域,三是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农村地区,四是“问题村”和典型村的环境整治。

  由此,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与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水源保护、区域城乡一体化结合在一起。

  2010年,吉林省安排2000万元用于示范工程建设,确定了4个不同类型的村作为吉林省首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试点村。

  在此基础上,吉林省现已完成对第一批144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申报、现场核查,目前第一批申报项目已进入可研设计阶段。

  充分结合实际,明确整治原则

  吉林省要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突出环境问题,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坚持主动自愿申报、条件良好区域优先的原则。选择条件较好、有新农村建设基础、村庄有整体发展规划、能够落实配套资金、人口相对集中,通过连片整治可以有效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区域。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申报、点面结合、大小结合的原则。根据治理目标和区域环境情况,可以几个、十几个村屯小连片,也可以几个乡镇大连片,还可以围绕同类环境问题或相同环境敏感目标,对地域上互不相连的多个村庄进行同步治理,使同类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坚持落实配套资金、实现资金投入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把配套能力作为确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域的重要先决条件,鼓励乡(镇)、村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资金投入,满足示范工程建设和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的要求。

  坚持完善机制、着眼长远的原则。示范区所在乡镇要有分管领导负责环保工作,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实施连片整治的村要配备专职环保员,推进农村环境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