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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分区治理松花江 划分15个控制单元提出不同防治要求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11月1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吴殿峰

  中国环境报记者 吴殿峰 哈尔滨报道 黑龙江省环保厅近日提出,将根据松花江流域内不同单元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环境问题,划分具有不同水污染防治特点的15个控制单元,提出不同的防治要求。

  据了解,未来5年,松花江治污将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全流域将按黑龙江、吉林、内蒙古3省(区)行政区界划分为3个控制区。

  按照流域水系特征,统筹考虑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的对应关系,以水质断面为节点,全流域将被划分为30个控制单元,其中,黑龙江控制区划分为15个控制单元。

  根据流域内消灭劣Ⅴ类水质、重点城市水域水体改善、松花江出境水体稳定达标、消除风险等总体目标要求,黑龙江省确定4个控制单元为国家优先控制单元,包括松花江哈尔滨市控制单元、牡丹江牡丹江市控制单元、安邦河双鸭山市控制单元和松花江佳木斯市控制单元。大庆市控制单元被确定为省优先控制单元。

  同时,黑龙江省提出,以阿什河、安邦河、牡丹江等主要支流为重点治理对象,通过控源减排、截污导流、生态修复、综合整治等工程措施,确保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全面好转,松花江干流水质长期稳定改善。

  黑龙江省要求,在规划期内以水质改善为主线,制定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方案,并将水质改善目标作为规划的刚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