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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向九地政府发出预警要求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和电力钢铁企业监管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8月30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报讯 贵州省环保厅日前向全省各市(州、地)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强化现有重点减排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强减排项目调度,切实加强今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强调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继续加强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和钢铁企业监管。

  贵州省环保厅向全省9个市(州、地)政府、行署下达了对所辖地内部分县(区、市)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实施预警的通报。要求各地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切实提升运营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建成投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各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低碳”原则妥善处置污泥。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落实污泥转运联单制度,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等行为。

  同时,要继续加强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和钢铁企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脱硫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加大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频次,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扣减脱硫电价。加强企业设施停运管理,规范企业停(启)报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