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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生活垃圾处置不力要追究责任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4月26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中国环境报讯 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批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当前,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社会稳定。要通过促进源头减量、推进垃圾分类、加强资源利用等措施,切实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通过强化规划引导、完善收运网络、加快设施建设等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每个省(区)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50%。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小城镇和乡村延伸,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意见》指出,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生活垃圾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可采用生物处理技术,土地资源和污染控制条件较好的城市可采用填埋处理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集成多种处理技术,统筹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意见》强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行省(区、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区、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