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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要求 重点整治铅蓄电池企业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1年3月30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周雁凌 季英德 通讯员 王怡勤

  中国环境报 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通讯员 王怡勤 济南报道 2011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山东省随即召开了全省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指出,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

  据了解,2010年,山东省环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9.1万家(次),对826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全省共排查涉重金属企业393家,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46家企业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

  郭兆信指出,要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大对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督察督办力度,坚决淘汰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属矿山采选及冶炼企业,严格电镀、制革等工业园区监管,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会议要求,将铅蓄电池重点企业的整治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全行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依法严肃处理铅蓄电池重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加大后督察力度,确保整改到位。

  会议强调,要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要一律取缔。

  郭兆信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联合检查、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对一批重金属污染和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察,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