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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青在2010年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上指出进一步提高环评有效性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1月8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周文颖

  中国环境报 记者周文颖 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11月5日在京召开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听取4个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出席会议并讲话,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傅雯娟主持会议。

  吴晓青说,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公众环境意识的不断提高,各地区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普遍将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各地环保部门加大了环评管理工作力度,结合地方实际,推进环评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控,全面开展规划环评;严格环评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过程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深化工程治理,督促问题项目整改;自觉接受监督,细化环评廉政建设。推动环评管理工作不断深化,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力布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吴晓青指出,为巩固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在去年环境保护部、监察部开展8省(区)环评审批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最近,两部再次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个检查组深入到8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21个市(区),现场检查了61个建设项目和9个工业园区,深入了解当地环评审批管理等工作情况,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对策建议,并推动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从检查的情况看,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部分地方政府行政干预影响环评法实施效果,环评承诺兑现难、环境执法软,一些地区规划环评进展缓慢等方面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这次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要认真剖析,要从完善制度的角度深入研究,进一步提高环评有效性。一要从环评管理自身查找原因。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现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责任,严格执法,对涉及监察对象的要移交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严格控制环评报告编制时间,继续推进环评机构改革,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强环评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整体效率。二要从创新管理方法上找突破。认真总结地方环保部门在创新环评管理机制和工作方法方面的经验,一些地区对环境敏感区域开展区域禁止和限制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了建设项目环保设计备案审查制度,值得深入调研,适时在全国推广。三要从创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及时记录和曝光环境违法行为信息,强化对项目建设行为主体的动态监管;继续深化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环评审批的全过程,采取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检查制度,形成国家与地方环保部门上下联动的管理机制。

  傅雯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取得的成绩。她说,此次4个检查组执法检查高效务实,工作深入细致。通过检查,总结了经验,查找了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对策建议,不仅有利于督促地方更好地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健康,还有利于强化环评队伍建设。要运用好成果,及时清理整治发现的问题,不断创新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环评有效性,使之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央纪委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等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