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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审议通过节能减排目标考核问责实施办法 尽快开展考核 严格实施问责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10月25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祝晓光 周迎久

  中国环境报 记者祝晓光 周迎久 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省长陈全国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七十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考核问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要组织开展对各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严格实施问责。对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以及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推进节能减排中工作不力或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将视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陈全国指出,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毫不放松地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措施更硬、责任更严,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陈全国要求,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全力以赴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尽快组织开展对各地节能减排工作的预考核。总结集中行动中的好做法、好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要以节能减排为契机,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行业企业整合重组。

  陈全国强调,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负起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负起主要责任,主管部门要负起直接责任,相关部门要负起配合责任,各企业单位要负起具体责任,督导组要负起督察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