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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节能汽车有优惠 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消费者一次性补贴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6月4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刘晓星

  中国环境报 记者刘晓星 北京报道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近日下发。

  两通知明确,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对高效节能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高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稀土永磁三相同步电动机分别给予15元~40元/千瓦、12元/千瓦和40元~60元/千瓦的补贴。

  至此,节能汽车、高效电机成为继高效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空调之后又一享受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产品。预计到2012年,财政补贴推广节能汽车400万辆以上,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330万吨,推动节能汽车消费4000亿元以上。财政补贴推广高效节能电机有望在1~2年内,使我国高效电机市场份额由不足5%提高到30%以上,实现年节电约35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