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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建设生态优美之区”是重要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0年5月31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记者

  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其中“建设生态优美之区”是重要目标之一。也是这一年,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省环境保护局升格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环保事业翻开了新的一页。

  这一年,在海西经济保持两位数的持续较快发展中,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09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8年又有所减少,减排连续4年成效显著,为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12条主要水系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3.8%,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5.9%;23个城市中有22个空气质量达到和优于二级标准,全省城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比上年下降7.4%;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3.1%,生态环境质量继续名列全国前茅,继续保持了水、大气和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的良好态势,为海西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以污染减排为主线,在转变发展方式中谋求新作为

  2009年,福建省的污染减排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省新建成2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建市、县污水处理厂71座,比2005年底增加了近60座,污水处理能力翻了一番以上;全省安排地方债券约13亿元、争取中央资金4.85亿元、投入省级资金2.15亿元,全部用于污水管网建设。全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电厂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面完成企业自备电站、钢铁烧结机和玻璃厂炉窑脱硫工程。列入“十一五”关停和“上大压小”的小发电机组已按规定关停解列;到2009年底,全省共淘汰(转型)落后水泥产能2022万吨。实行替代发电和发电量交易政策,全年共实施替代发电75.25亿千瓦时,替代的发电量对应的煤耗下降近1/3,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90%以上。

  福建省充分发挥环评管理优化发展的作用,为重大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全年省环保厅共为总投资达1200多亿元的201个项目办理了环评文件;《福建省生态功能区划》通过省委、省政府审议,积极参与海西重点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环评,实施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明令“六个一律不批”,上收部分环境敏感、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环境影响程度轻、审批技术难度小且数量较多的项目审批权;完善环评市场监管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环评行业管理制度,促进环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福建省积极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开展造纸、纺织印染、制革、食品、化工、制药、电镀、建筑饰面石材等八大行业清理整治。全省已有500多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组织制定福建省先进环保使用技术、环保产品认定条件,开展福建省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技术和产品名录的推荐和评审。2009年,全省环保产业产值达345亿元,比上年增长15%。

  以流域整治为载体,在改善民生质量上取得新成效

  2009年,福建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全省共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2.7万多家,清理存栏生猪250多万头。新建成一批污水处理厂,设市城市、县(市)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到75%和70%;新建成垃圾处理场20座(含扩建),设市城市、县(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0%和75%。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无证和违法排污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838家。完成闽江、九龙江、敖江干流26座水电站流量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联网。

  被列为省委、省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水源地保护工作顺利完成。全省共建设水源地截污工程38.3公里、隔离设施52.8公里;取缔关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企业56家,拆除违法建设项目569个,搬迁居民203户。全省设区城市、设市城市和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5.2%、96.2%与97.6%,其中县城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比上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

  福建省城乡环境保护与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实施了《福建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已建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达到11个、省级53个,另有16个村获得“福建省生态村”称号。省政府批转实施加强机动车尾气环保年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强化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的环境监管,已建的92个自然保护区有效保护了全省70%以上的主要江河源头森林植被和25%的天然湿地。

  2009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56万人(次),检查企业2.88万家,对其中涉嫌违法的414家企业立案调查处理,其中挂牌督办113家。开展环境纠纷排查、重信重访治理和环境后督察,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56万人(次),办理群众投诉件2.67万件。此外,2009年环保系统规范核辐射环境监管,组织重点行业环境执法检查,集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

  以能力建设为基础,在提升管理水平上实现新发展

  环境监管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从2010年起实施。省政府出台《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这一政策在全国尚属首创。加强环保行政监察,开展市、县(区)政府环保工作年度考核。“绿色信贷”政策不断深化,500多条环保信息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环保违法企业受到信贷限制。进一步细化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被环境保护部在全国推广。开展环保执法电子办案系统试点,探索对行政处罚全过程的监督。

  这一年,福建省的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省委、省政府组建省环境保护厅,成立省重点流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启动“十二五”环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其成果获得国家一等奖。开展全省环境监测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3年行动计划。加强环境信息化工作,省环保厅环境信息化建设获环境保护部表彰,环保政府网站建设进入全国前十。举办多次全省范围环保专业培训。环境科技研究、对外交流和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展。5项环保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利用中国国际环保展、澳门国际环保合作论坛和“6·18”、“9·8”平台,推介福建环保企业和技术,征集环保技术需求,促进环保成果对接。

  不久前,环境保护部周生贤部长专程赴闽调研,与福建省政府达成部省合作协议,环境保护部将在6个方面,共20个小项上支持福建省在环保领域先行先试,共同描绘海峡西岸生态优美之区的蓝图,共同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

  海峡西岸,春意浓浓,姹紫嫣红。一个举世瞩目的生态优美之区正在展现,几代人的梦想正在人们的努力下逐步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