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发布会上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日在淮河流域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从即刻起至7月份启动环境应急预案,以保障枯水期淮河流域群众的饮水安全。他同时指出,淮河治污必须标本兼治,需要有关部门和沿淮四省联合行动,坚决遏制淮河污染仍然居高不下的势头。
潘岳说,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枯水期淮河来水量锐减三分之一,水少和水污的矛盾进一步加剧,水质和自净能力已开始下降,造成部分地区的饮用水安全危机。环保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会同建设部、水利部和河南、安徽、山东、江苏四省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立即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状态期间,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限产限排和停产措施。第一批对象是在淮河干流的蚌埠闸、洪汝河,以及豫皖交界的沙颍河、涡河等敏感河段的重点污染企业。
合理调度闸坝泄水量。目前淮河流域共有大中型水库(闸坝)5300多座,正常的生态基流不足,希望有关部门能科学制订上下游和干支流水库闸坝调控方案,并提前通报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防止造成水污染事故。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与各级政府也要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潘岳指出,淮河治污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离完成“十五”规划还剩下8个月时间,但“十五”环保规划中全部治污项目仅完成35%、投资仅完成41%。要想在短短8个月内达到原定目标,困难可想而知。原因何在?一是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一些地方政府负责同志至今还没有切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的保护伞;二是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太慢,造纸、食品酿造、化工、纺织印染等一些高耗水、重污染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占工业排污总量的70%以上;三是环保法律所赋予的执法权限有限,使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老问题依然存在;四是水环境监管职能交叉,体制不顺,环保部门对水污染防治难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五是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尚没有形成,治污资金严重缺乏,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率极低;六是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过高,闸坝林立,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汛前腾库时容易引发水污染事故。如此种种,使淮河水质的整体状况至今尚未根本改观,离“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潘岳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高度重视淮河治污。淮河污染积累多年,治污必须治本。要充分认识淮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既不能因“局部改善”而忽视“形势依然严峻”的现实,也不能用“形势依然严峻”来否定多年治淮的成效。我们要举全社会之力,上上下下团结起来协同作战,坚持标本兼治的治理思路,才可能破解淮河治污的诸多难题;只有破解了淮河治污的难题,中国水污染治理才能走出一条新路。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制。淮河治污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各地党政一把手要对环境质量亲自抓、负总责,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去年,国务院与沿淮四省政府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环保总局将会同监察部对各省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办,坚决追究地方政府措施落实不力、行政不作为的领导责任。
二要加大治污资金投入。按照“污染者负担”的原则,治污资金主要由污染企业负担。同时,要积极探索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推进污染治理产业化、投资多元化和建设运营规范化,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城镇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今年将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淮河流域的环境违法大案的查处将成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我们还要对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完善,以真正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坚决打击不法排污的嚣张气焰。
四要建立联合治污机制。流域水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地方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要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统一安排,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环保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强化环保统一监管职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推进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淮河治污。依照“政府引导、社会化融资、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众监督”的治污新理念,扎实推进淮河水污染防治。
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等沿淮四省人民政府代表出席发布会,并就本省落实去年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精神做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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