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监察部,组织建设部、交通部、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三峡库区清漂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认为,“三道防线”方案在清漂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资金问题仍是“瓶颈”,在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打捞效率和治理岸上污染源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检查中发现,库区沿岸各地和相关部门按国务院印发的《批转环保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具体的清漂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库面清,库岸洁”的原则筑起3道防线:第一道是江岸防线,组织大规模的拾漂及宣传活动,加强江岸日常保洁及岸上处理能力建设,确保岸上漂浮物不入水;第二道是江面防线,沿岸各地均克服资金紧张等困难成立了专门的垃圾清捞队,确保水上漂浮物不出境;第三道是江上防线,加强对船舶垃圾的监管,确保船上漂浮物不入江。
但是,三峡库区清漂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部分地区和单位还没有站在保障三峡水环境安全的高度认识清漂工作。第二,资金问题成为“瓶颈”,清漂方式原始落后。除重庆市巫山县改装了5艘小型机动船只作为清漂船、湖北省宜昌市制造了一艘机械化清漂专用船外,各地几乎全部使用简陋的“小渔船”进行人工打捞。第三,对打捞上岸的垃圾的堆放、转运、处置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城市生活污水也没有完全进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第四,船舶垃圾交运手续尚不严格。
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提出,重庆市、湖北省、三峡总公司应继续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资金。要不断改进清漂方式,提高打捞效率,重点做好汛期打捞工作。应建立库区管理体制,同时制订、完善库区水污染防治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管理责任分工。严格监管沿库区已建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运行。同时,要尽快开展列入《三峡水污染防治规划》的21条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
2003年6月三峡水库二期工程蓄水后,水流速度减缓,导致各种漂浮物大面积聚集,不仅破坏自然景观,严重影响航运和旅游业,而且直接威胁三峡工程的安全运行及水环境安全。为此,国务院印发了《批转环保总局关于三峡库区水面漂浮物清理方案的通知》,要求重庆市、湖北省、三峡总公司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目前,从重庆市到三峡坝前的禁航区,漂浮物主要有树枝树叶、农作物秸秆、塑料等垃圾。除回水沱和部分流速缓慢的水域有漂浮物的带状聚集外,江面比较洁净,沿线重点水域均可见到打捞船在江面进行清捞。
《新闻通稿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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