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主要问题是工业底数不清,结构调整力度不够,
污染企业废水达标率低,治理技术落后,处理能力不够
为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已达标工业企业监管、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关停和规模以上排污企业整改工作力度,切实推进三峡库区及上游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力争2004年8月底前动工率达到100%。二是切实加大对已达标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到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巩固和提高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确保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进一步摸清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对重点排污企业配置在线监控系统。三是加大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关停力度,严格按照《规划》的有关要求,加大不符合要求的造纸、酿造、食品、化工等污染企业的淘汰力度。四是加强规模以上排污工业企业的整改,对规模以上排污工业企业的整治应提出明确环保要求,从审查工艺入手,加大过程监管和环评工作力度,严格把好验收关。凡是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限不能超过3个月,限期治理期间实行限产限排,对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实施停产治理。 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不够理想,主要问题是工业底数不清,结构调整力度不够,污染企业废水达标率低,治理技术落后,处理能力不够等。根据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期评估结果,147项三峡库区及上游地区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中尚有51项未动工,平均未动工率达到35%;304家规模以下企业中有206家未关闭,分别为5家年产3万吨以下的草浆造纸厂、2家年产10万张以下皮革厂、198家年产1万吨以下白酒厂和1家小糖厂;规模以上需治理的242家企业中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有227家,其中11家未实现两水闭路循环和污水零排放,216家酿造企业尚未进行资源回收及二级生化处理。 国务院批复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工业企业应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阶段目标是到2005年,三峡库区工业污染负荷削减30%、影响区削减20%。
(注:以上资料来自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新闻通稿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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