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新能源领域挑起贸易摩擦,向全世界发出了贸易保护主义和阻碍新能源发展的消极信号。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也将损害美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商以及美消费者利益。
“我们反对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10月11日,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在公司声明中说。公司声明还称,天合光能将保留对美国商务部或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作进一步上诉的权力。
华盛顿时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大陆的晶硅光伏电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决定,认定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18.32%~249.96%,反补贴税率为14.78%~15.97%。
一石激起千层浪。中国商务部和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以及多家太阳能公司纷纷发表反对声明。11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谈话中表示,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采取不公正的征税措施,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不过,此事件尚未盖棺定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11月正式投票,对美国光伏产业损害和紧急情势作出独立判定。
单方面终裁高税率
天合光能有限公司一直是中国光伏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此次美国公布终裁结果,天合光能也被判定为向美出口晶体硅光伏电池(不管是否制成组件)产品的中国出口商之一。按照裁决结果,天合光能将被征收23.75%的合并关税。
实际上,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光伏行业整体的终裁税率远高于此。
与初裁结果相比,反补贴税的最低限和最高限都有较大的扩张,其中上限高出10.54%。对此,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解释说,其原因在于美商务部认定中国光伏行业存在出口信贷买方补贴。
机电商会指出,高额的反倾销税率还在于,美国商务部无视泰国没有完整的光伏产业链的事实,不接受中国应诉企业的主张,坚持选取泰国作为替代国,而且在此基础上确定可比价格。这一反倾销税率“无视中国经济及光伏产业的现状,严重扭曲了应诉企业的生产成本”。
这件令中国光伏行业感到头疼的事始于一年前。去年10月,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双反”调查。2011年11月18日,美国商务部接受7家美国光伏企业的申诉,展开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双反”调查。
从案件开始,中国商务部和光伏企业就多次声明,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增长的原因并不在于政府补贴或低价倾销,“双反”损害的不仅是中国光伏行业的利益,也将损害全球光伏产业链条中的其他企业,影响就业和中美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也不利于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向不公正裁决说“不”
“虽然中国企业积极参与应诉程序并提出了强有力的抗辩,且美国商务部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国企业的观点,但此次调查从发起到结束,存在诸多不公正做法。”机电商会的声明如是说。
除了美国商务部单方面选择泰国作为替代国以及可比价格之外,美国商务部违反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DS379案中已作出的生效裁定,认定从国有企业购买原材料多晶硅构成一项可适用反补贴措施的补贴项目,视国有企业如同公共机构。而且,机电商会指出,美国商务部在选择强制应诉企业方面,无视中国企业的诉求,仅选定两家企业作为强制应诉企业。“对于美国申请人的新项目申请,足足花了三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立案,却仅仅只给予中国光伏产业17天的时间回答问卷。”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布公告表示,在反补贴的调查程序上,美国商务部也明显有失公平。而基于以上不公所作出的裁决结果,也势必受到严重扭曲。
机电商会太阳能光伏产品分会秘书孙广彬指出,中国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光伏产品的成本,推动了美国就业和新能源的应用。美国对中国的“双反”裁定罔顾了事实,这一裁决的做出,也受包括美国经济徘徊不前、总统大选在内的政治和经济等多方面复杂因素所左右。
孙广彬指出:“在1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终裁结果出来之前,中国光伏行业应该通过继续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争取得到公正的终裁结果,还可以通过上诉至美国更高级的法院或者世界贸易组织等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关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1月的最终裁决。”高纪凡说,天合光能在此期间仍将积极捍卫自己的权益,并将保留对美国商务部或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作进一步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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