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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进能源难局电网篇:进电网难迈政策门槛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10/2012 16:43:06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王彩娜

  ■本报记者王彩娜
  
  民资进电分为两大方面——发电和电网。发电领域开放已久,出于投资收益的考虑,民资占比仍很低,但与之相较,电网的大门更难以推开。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从民资进电网的合法性和可能性以及渠道建议:破解民资进电网难题,先要调整《电力法》,再要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实现输配分离。
  
  《电力法》有待调整
  
  蒙西,由于当地的电网公司不能与国家电网的华北电网进行对接,导致趋于近九成的电发不出去。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史丹说,蒙西电网的超高压线路规划了8年都没有建成,就可以容许其它投资者进入。她认为,电网在保障社会的电力供应的同时,应尽量满足社会的需求,及时回复发电端的需求。
  
  《电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梁仰椿建议在将民资引入电网领域前,先要将《电力法》中的不公平条款进行修订,尤其是对民间资本不公平的条款,比如电价公开透明,允许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电网行业等,从法律上对民间资本的合法地位给予肯定,保障民间资本进入后的利益,避免既得利益者以先入优势,随时拿起法律作为挡箭牌。
  
  如果民资进入电网,或将给国有电网企业带来改变。此前山东魏桥集团将自己电厂的多余电量销售给当地居民,部分电价比电网公司在同区域的售价低1/3,但这个集团在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后不久便悄无声息地将电厂转让给其他公司。
  
  一位接近电监会的人士说,如果是依照现有的供电方式,只是在现有供电市场中切一块,民资进入没有价值,即使进入后也不会持久,“目前大量地方电力经营困难都是先例。”
  
  不过他比较乐观地提出,如果结合新能源技术及智能网络技术的发展前景,民资完全可以在探索未来新的供电方式上获得盈利空间。
  
  建议输配分离
  
  民资进入电网分为输电和配电两个方面,而输电,因涉及国家安全,普遍认为可以由国家掌控;但配电、售电方面可以放开。
  
  接近五大电力集团的一位人士表示,电网专业性和安全性很强,民营资本在技术、资金、安全上存在难题,但可以分层次进入。输配分离后,配电端可以对民资放开。
  
  梁仰椿指出只有在电力市场比较完善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实现输配分离,减弱电网的垄断性。他建议尽早实现多家买电卖电,在大型居住区、工业园区等独立区域放开配售电环节,允许民资进入。
  
  中商情报网行业研究员郭珍认为,更深层次的推动电力改革,可以借鉴高速公路建设模式,分区域引进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合理分配好管理权限及利益分配。而为保证民间资本进入电网后的收益,当前最重要的是推动电价改革,分开核算电网输电成本和配电成本,推动输配电价和上网电价改革,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电价机制。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建议:国家尽快出台相关法规细则,切实保障民资企业的合法利益,以行政手段协调地方电网和国家电网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民资公开、公正、公平地参与电网竞争。
  
  出于对电力运行的安全性考虑,史丹认为电网应当负责电力管理和调度,在电网建设和售电环节则可以引入民资。比如容许民间资本建设区域电网,在建成后租赁给电网运营和管理,民间资本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相应的回报。此外,民间资本还可以参与到非电网部分,如电源部分的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