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能源>  正文

中国电监会颁布新规 将完善电力市场退出机制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07/2012 14:11:12   来源:中新网   作者:闫晓虹

  中新社北京9月6日电 中国国家电监会6日透露,为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监会最新发布《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发电类、输电类、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撤回、撤销、吊销等作了明确规定。

  据介绍,2012年初,电监会已将“建立持证企业退出机制,完善退出规则和程序”列入2012年工作要点,并在印发《2012年电力市场准入监管工作方案》时再次强调要完善持证企业退出的有关规则和程序,对不符合许可证持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依法实行市场退出。

  电监会此次颁布的《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针对持证企业不能持续保持法定的许可条件、丧失从事许可事项活动能力、主动申请停业歇业,以及电力业务许可被撤销撤回、许可证被吊销等各种情形,明确了企业退出电力市场、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的程序和具体要求。

  专家认为,此《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电力市场准入、退出制度,使持证企业市场退出行为将“有规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