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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莫让阶梯电价异化为阶梯涨价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5/16/2012 13:33:45   来源:南海网   作者:陈岚桦

  备受社会关注的我省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将于5月15日在海南迎宾馆召开。听证会将对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的两套方案进行听证。拟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有两套方案,方案一:第一档电量140度,电价按国家规定3年内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141-230度,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231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方案二:第一档电量160度,电价按国家规定3年内保持不变;第二档电量161-290度,每度加价0.07元;第三档电量291度以上,每度加价0.3元。(5月14日南海网)

  无论是阶梯水价,还是阶梯电价,都是旨在通过提高公用事业价格,达到节约用水、用电的目的。简单地说,阶梯电价就是让居民“少用少花钱、多用多花钱”的价格调节机制,通常还兼有保障低收入人群用电的作用。简而言之,阶梯电价的原理就是让用电量大的居民家庭多交电费而补贴用电量小的居民家庭,用电少的家庭消费不到一定数额的电量时甚至应该减少电费。但问题在于,既然是本着节能减排的初衷,为什么没有鼓励穷人节能的种种举措。似乎与节能的宗旨不甚匹配。

  笔者认为,实行阶梯电价的合理做法是,在总的电费总量的盘子不提高的前提下,将多用电者多交的电费补贴给少用电者。所以,在定价上,以目前的电价水平为基准,第一档电价还应有所降低。然而即将实行的方案却只有一档的电价保持不变,二档、三档用电量提高电费。居民用电少的时候,得不到实惠,用电增多的时候,就要承担高电价。电费的总量还是多收了。这种只有涨没有跌的“阶梯”,难免让人感觉到有些变相涨价的味道。

  另外,在居民家庭用电档次的起征点上,如何制定二、三档次的用电点也值得商榷。以海南为例,因为无论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其设计的第一档,也就是基本用途的电量最高也仅为160度。远远低于我们的邻省广东第一档210度的水平。也许有人会说,广东经济远远发达于我们,但问题在于,海南的夏季要比广东还要热,持续的高温季节也常于广东,对于海南城镇许多家庭来说,160度的电量是远远不够用的,不知有关部门推出阶梯电价方案时,为何不考虑到这些因素?

  还有,从生活经验可以得知,居民用电,受地区、城乡、季节等因素的影响巨大。东北、新疆地区夏天可能电扇就足够了,而海南地区可能半年都要空调相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空调也由以往的奢侈品转变为生活必需品。按照海南的气候条件和空调耗能标准,如果装空调的家庭,肯定是每年5——10月都要超额用电?虽然我国电价的绝对数字相对降低,但从相对价格来看,我国的电价是德国的4倍多,是美国的10倍左右。如此实施阶梯电价,公众对用电这生活必需品恐怕又要增加负担了。可见,今年将出台阶梯电价,与海南公众真正期待的愿景恐怕还是有相当大的距离的。这种只有涨价阶梯,没有降价阶梯,阶梯电价也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