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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 发力节能时不我待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2/22/2011 05:12:42   来源:人民网   作者:付玉婷

  市政公用部门创新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山东泰华电讯有限公司开展合作,标准化的“隔灯亮”节能控制在济南成为现实。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MC)自1997年借助世界银行与全球环境基金的节能促进项目落户中国,至今已发展了十余年时间。目前,我国的EMC离产业化尚有差距,多数企业还处于等待投资回收阶段。但在节能降耗呼声高涨、政府扶持政策加快出台,传统节能设备和技术企业积极谋求转轨变型等利好因素的推动下,“十二五”时期无疑将成为EMC发力中国节能服务市场的重要时间段。

  不花钱的节能改造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在12月1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全市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借助于山东泰华电讯有限公司研发的绿色照明节能管理系统,济南得以成为全国首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道路照明单灯节能控制的城市。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济南首次在如此大规模的市政公用系统升级改造中引入EMC模式。

  据泰华电讯智能照明事业部经理时念武介绍,项目所需的4000多万元投资均由作为承包方的泰华提供,在3年合约期内,单灯节能控制系统的维护、管理等费用也全部由泰华支付。但是,泰华如能保证单灯节能控制系统的平均节电率超过20%,每年则可从节能效益中抽取固定比例作为投资回报。经在黑西路、美里路等路段现场测试并由瑞士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公司进行节能量审核,平均节电率达到了34.3%。“政府无需出一分钱,就实现了公用设施信息化升级与节能降耗的双赢目标,而我们公司也积累了EMC运作的宝贵经验。”时念武表示。

  本次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中EMC管理模式的引入显然是成功的,“但政府机构在能源支出方面实报实销的财务制度险些成为阻碍。如果无法列支节能改造服务费科目,初期垫付的资金将无法回收。我们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同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反复沟通协商,各方都付出了巨大努力,最终解决了这一问题。”时经理将此次合作称为“摸着石头过河”。“然而这对于其他城市采用EMC模式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将会产生巨大的示范效应。”有业内专家作出如上评价。

  中国EMC遭遇尴尬?

  统计资料显示,在发改委公布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中,注册资本低于500万元的公司占到六成以上,年产值低于5000万元的公司近八成,其中多数都是资金实力不足的中小型民营企业。

  另外,以济南地区为例,锅炉系统、节能灯、变频器设备供应公司在节能服务公司中占据了半壁以上的江山,从全国来看这种情况也相当普遍。而在节能产业相对成熟的国家,这种类型的节能服务公司只在市场上占据较小份额且竞争优势并不明显。这是因为,EMC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节能管理机制,其无可比拟的优势不仅仅来源于用能一方可以未来收益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更在于,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有了广泛的节能信息、丰富的运作经验作支撑,一方面可同时涉足多个项目,从而达到廉价采购设备、技术,降低施工费用的目的;另一方面,介入项目的用户、设备提供商、银行等各方得以以节能服务公司为枢纽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从而使整个项目具备了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如果博弈仅存在于设备供应商与用户两者之间,会不会出现为了推销自家产品而在无形中拉低可实现的节能目标的情况?主动寻求EMC合作的设备供应商的项目整合能力又如何令人信服?

  上述问题曾一度为EMC在中国的市场开拓过程中蒙上阴影,再加上节能效果检测机构缺位等技术因素,不少人对EMC的前景并不看好。

  给点阳光就能灿烂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提出实行资金支持、税收扶持、完善会计制度、改善金融服务等多项措施,为EMC创造良好的市场和政策环境。紧随其后的2011年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节能服务行业的国家财税政策出台、EMC领域的第一项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通过审查、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多单EMC质押融资项目等好消息接二连三。而在这期间,济南地区节能服务企业的数量从最初的13家增长到42家。“之前一直静观其变,现在地方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有了出台的可能,我们也想鼓起勇气闯闯看。”这些企业的负责人纷纷表示。

  在EMC项目获批步伐加快的同时,更多的节能设备、技术供应商对此种模式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以往这方面的意识不强,现在政府支持,我打算先向同行取取经,再自己操作试试。”以虚拟化架构帮客户实现机房空间节省、电力供应节约等目标的银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庆华这样告诉记者。而随着《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逐步落实,一些企业所担心的政府机关受限于部门利益节能意识不强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两种主要的EMC模式

  1.分享型EMC:在发达国家早期采用较多,目前在国内则较为普遍。这种合同需要承包方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节能投资,之后再从用户的节能收益中回收。在整个合同期,一般前几年承包方会抽取较大的节能收益,后几年比例逐渐下降,直到合同结束。通常适合一些规模较小的节能改造项目。

  2.保证型EMC:在美国等发达国家非常普遍。承包方在合同中承诺节能目标,用户在工程验收结束后马上将工程款交给承包方。如果在合同期内没有实现预订的节能目标,承包方就需要将这部分节能收益的差额退还。通常会有专门的保险公司参与其中,一旦项目失败,保险公司将承担承包方不负责赔偿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