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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购公务用车一半是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1/23/2011 09:08:28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常旭

  “十二五”期间,我省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将达到50%。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针对“三公”经费花销,做出相关规定,拟要求政府机关定期公开运行经费。我省虽还未制定公开“三公”经费方面文件,但已从公共机构节能做起,节约各项经费使用。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目前我省还没有关于公开“三公”经费花销方面的条例。从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的消息是,我省正在就党务公开工作制定相关文件,其中也涉及到政府机关经费公开目录等内容,明年有望起草完毕。
  
  在《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需要配备公务用车的,应当配备符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的中低档公务用车,不得超编超标;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不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
  
  今年,辽宁省政府曾以政府令下发《辽宁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其中对公车使用进行了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本省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节能驾驶,实行公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同时要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里程核定、油耗限额、运行费用核算制度,并在本单位公布。
  
  公开“三公”经费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和有效节约使用。为节省公共机构运行费用,从今年开始,省政府已将各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纳入了省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明年还将纳入到省直机关目标考核体系。  

  省政府新建综合办公楼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均达到65%的建筑节能标准,同时广泛应用了太阳能等新型节能环保技术。到今年1月底,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灯的更换工作已基本完成,其中省直单位集中更换15多万只,各市县区集中更换200多万只,每年可节约电力4600多万度,每年节省直接费用4500多万元。  

  在“十二五”期间,全省新购公务用车中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比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