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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意见》 扶持经济薄弱村 推动秸秆能源化利用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10/15/2011 09:49:15   来源:南通网

  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暨秸秆能源化利用工作会议确定:将2010年底全市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424个经济薄弱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力争2012年、2015年每个被扶持村集体年收入达到20万元、30万元以上,年平均增长12%以上。同时,今年全市建设12个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年生产加工秸秆颗粒8000吨以上,消耗周边地区近1万亩农作物秸秆。

  市委常委、副市长秦厚德指出,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切实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他要求,围绕目标做到“四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资金筹措到位、土地整理到位、管理考核到位。

  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意见》,政府采取项目扶持办法,创新发展机制。一是扶持有条件的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建设2000~3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外来职工公寓楼、购置商业用房。二是扶持有资源优势的经济薄弱村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产业。年租金15~20万元。 (下转A2版)

  (上接A1版)根据物价上涨因素和资产增值情况,返还到村的租金应作相应调整。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必须坚持以县(市)区为筹资主体的原则,每个被扶持经济薄弱村筹集资金规模在300万元左右。其中,建标准厂房、购置商业用房、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等由市财政对每个村补助80万元,县(市)区财政补助不少于100万元,其余由乡镇街、挂钩单位和企业筹集。土地来源为村级存量建设用地,以及将农村“空心户”以及收回的宅基等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秦厚德要求积极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上水平。

  根据市政府出台《意见》, 各示范点必须成立相应的秸秆能源化利用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秸秆收购经纪人的作用,采取分散化经营与集约化管理向结合的运行模式。合作组织要积极利用废弃学校、闲置工厂等现有资源作为秸秆储运加工基地,尽量不占耕地。2011年,全市新建或改造形成以秸秆颗粒为燃料的锅炉96吨位以上。改造后的锅炉,应当使用全市范围内生产的秸秆颗粒或燃烧块。力争到2015年,全市还田部分以外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