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能源>  正文

价格理论与空间分析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9/16/2011 07:12:12   来源: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   作者:赵燕菁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教授)能源财经频道责任编辑:

  [摘 要] 长期以来,空间分析一直无法进入经济学研究的主流。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经济学没有一个合适的模型,可以解释空间经济中普遍存在的规模经济和递增的报酬。本文通过对价格理论的重新思考,提出了一个基于垄断竞争的市场定价规则。根据这个新的价格理论,“规模—价格—种类”的相互关系必须同时加以定义和解释,新产品的出现成为可以预言的经济过程。在此基础上,提供了一个将空间分析纳入经济分析的范畴的研究框架。

  [关键词]价格理论 空间分析 垄断竞争

  1. 引言

  18世纪发端的“边际革命”开始了经济学微观基础的建构。建立在马歇尔供给和需求分析基础上的价格理论,成为主流经济学分析的基础。这就是今天所谓的“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特别在Arrow-Debreu 使用规范的数学方法证明了一般均衡的存在之后,现代经济学成为严格自洽的体系。但是在这个定价规则中,空间却被视作无差异的因素而被假设掉了 。其后果是,空间分析难以进入经济学研究的主流。在经济决策,空间因素也往往被视作一种冗余,很少被认真加以考虑。本文的目的就是试图提出一个非新古典的定价机制,使得空间成为可以进行规范经济学分析的对象。

  2. 文献回顾一:从古典到新古典

  当代经济学的大厦,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新古典价格理论基础上的。在古典经济学家们生活的时代,物质生产普遍不足。多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市场是供给一侧决定的,生产者的成本是价格的核心因素。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边际学派开始兴起。这一派学者开始意识到消费在市场中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他们认为市场是由需求一侧决定的,产品的效用,或者说

  消费者的偏好,决定了产品的价格。马歇尔将两者结合起来,构筑了新古典价格理论。在这一理论看来,市场价格是由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的。在完美的市场里,应当有一个均衡解,使得供求双方都无法在不损害对方情况下,增进自己的利益。

  为了确保均衡解的存在,马歇尔将供给和需求放进一个坐标系里,并假定了一个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和一个向上倾斜的供给曲线。而两者的交点,就是市场价格和规模的均衡点。这就是著名的“马歇尔剪刀”。随后的经济学,基本上都是在这个框架下发展起来的。但也正是从这个框架开始,经济学逐渐脱离真实世界,转变为逻辑内恰,自我运转的数学游戏。

  为了确保向上的供给曲线,报酬递增和规模经济被排除。劳动力和资本取代了利润和固定成本、可变成本成为新的生产函数;增长被装进“技术进步”的黑盒子;剩余(利润)和固定成本成为冗余概念;为了确保均衡的存在,价格一开始就被假定了,市场竞争被“完全竞争”所取代,而这个所谓的完全竞争,从一开始就排除了任何竞争。结果,价格理论从寻找价格,转变为寻找给定价格下最优的要素分配。

  在新古典的框架里,价格是消费者和生产者在市场上竞争的均衡结果:消费者根据价格和偏好在不同的产品间取舍;生产者则根据价格在不同的生产要素间取舍。很显然,在这种假设条件下,任何价格在理论上都存在着一个最优的消费者解和生产者解。换句话说,新古典的价格理论只是告诉我们,当市场有一个给定的价格时,我们应如何配置我们的资源,而完全没有回答最优的价格是如何获得的。

  在新古典的范式里,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是被动的价格承受者(price taker),生产者之间的生产函数/消费者的个人之间偏好都必定是一致的,均衡的市场条件下没有差额剩余(会计利润一定要等于机会成本,否则新的生产者就会进入市场),规模经济(scale economies)和递增的报酬(increasing returns)也是不存在的(否则世界上最后就会只有一个生产者),垄断是非效率的(任意定价导致消费者损失)。这些假设和前提虽然能够在逻辑上保证新古典理论的自洽,但却远离真实世界,尤其是与空间分析面对的现实不能相容。

  早在1948年,哈耶克的杰作《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就对所谓的“完全竞争”进行过尖锐的批判,在“竞争的含义”一章中,哈耶克写到:

  倘若我们探询一下,要是那些条件全部得到满足,通常称为“竞争”的活动还有哪些仍可能存在,那么,作为竞争均衡理论的起点的这些假设的奇特性质,就会暴露无遗。在此,也许值得回忆一下约翰逊博士给竞争所下的定义,他说,竞争是“力图获得别人也在力图获得的东西的行为。”这样,在被所谓的“完全竞争”控制的市场上,还有多少在日常生活中适合于这种目的的手段可供销售者利用呢?我相信答案确实是“没有”。根据“完全”竞争的定义,为货物和服务做广告、对其削价和改进(“使其拉开差距”)等等活动全部被排斥在外,所以,“完全”竞争实际上意味着没有一切竞争活动。

  哈耶克进而批评经济学家:

  如果这一切仅仅影响“竞争”一词的使用的话,则关系不是很大。但是,经济学家们似乎通过语言的这种独特使用,在自欺欺人地使自己相信,他们在讨论“竞争”时,言及的是这样一种过程的本质和意义,这种过程能造就由他们假定其存在的态势。事实上,经济生活中的这种动力几乎根本未予讨论过。

  60年过去了,哈耶克所批判的新古典理论,却依然屹立不动。在“完美竞争”的框架内,许多现实中大量存在的经济现象,如垄断和政府行为,被经济学家判定为“无效率的”。公共产品理论、增长理论、拍卖理论、博弈理论……,一个又一个新理论被提出来,以修补千疮百孔的马歇尔框架。甚至经济学本身也被分为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

  显然,不彻底重建经济学大厦的基础,经济学就不可能用来解释充满报酬递增和价格竞争的空间现象。而基于空间竞争的政府行为和公共产品供给也就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3. 文献回顾二:科斯定理——新的定价规则

  1959科斯在《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中,提出了后来由斯蒂格勒(Stigler,1972)命名的“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1960年科斯(Coase)在其里程碑式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里,又对这一命题进行了更深入地阐述。所谓“科斯定理”实际上就是一个简单的命题:当交易成本为零时,市场会把产权会自动界定给最有效率的使用者。后来的学者大多都强调“科斯定理”意味着市场可以无须外部干预,自动达到最优。进而推论在“理想的市场经济”里,资源的配置无须政府干涉。但在我看来,这是对科斯定理的经济学含义的误读,科斯定理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对新古典分析框架的颠覆。

  所谓科斯定理,实际上是希望回答一个简单而基本的问题。假设两个生产者竞争同一个生产要素,谁应该获得这个要素,并且获得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不妨用科斯著名的案例“走失的牛损坏邻居的谷物”来加以说明。在这个例子里,科斯“假定农夫和养牛者在毗邻的土地上经营。再假定在土地之间没有任何栅栏的情况下,牛群规模的扩大就会增加农夫谷物的损失”。然后科斯问:是谁应当对牛群规模扩大带来的损失负责?按照新古典的范式(也就是科斯所说的“庇古的研究方法”),答案很清楚,应当是养牛者对造成损害的养牛者征收“庇古税”。因为,在庇古看来,牛肉市场和谷物市场在给定价格下,各自处于均衡状态,每个市场的经济学利润都为零(如果不为零,就会不断有生产者进入,直到所有市场利润差消失)。牛群扩大导致农夫谷物受损,可以用牛群产生的外部性(externality)来解释,其效果相当于在两个市场之外的第三种产品。一个自然的结论就是对损害制造者通过加税、罚款等手段使这种产品市场也达到均衡,从而纠正“市场失灵”。

  但在科斯看来,这个理所当然的结论却是有问题的。在科斯的框架里,土地的产权既可以界定给种植谷物的农夫,也可以界定给养牛者。如果界定给养牛者,农夫就应当放弃谷物种植;如果界定给农夫,养牛者就有义务限制牛的活动(比如修筑栅栏或减少头数)。产权究竟应当界定给谁,取决于谁能创造更多的净剩余(社会价值)。如果养牛创造的剩余多过种植谷物创造的剩余,土地的产权就应当界定给养牛者;反之,则应当界定给农夫。

  假设养牛者自由放牧能获得100元净利润,而种植谷物可以获得50元净利润,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如果土地现在的产权在养牛者手中,农夫就无法获得土地的产权,因为支付100元赔偿给养牛者后,农夫最后的净利润是负的50元;反之,如果现在的产权在农夫手中,养牛者就可以支付50元赔偿给农夫(等于其在谷物市场获得的剩余)获得自由放牧的权利,因为,赔偿后养牛者仍可以获得50元净剩余。无论土地初始产权在谁手中,最后都是能够创造较多净剩余的养牛者获得土地的产权。两种情况下,社会产品的总净增值都是50元。

  在科斯的范式里,生产者“只关心自己收入最大化”。其均衡结果就是创造最多净利润的生产者,获得该资源的产权,进而实现社会总剩余的最大化(也就是科斯所谓的产值最大化)。市场上所有要素的价格不是自动决定的,而是由出价最高的投标者根据次高投标者的生产函数决定的。在帕雷托—瓦尔拉斯体系内,所有生产者最优的资源配置都是无差异的,因此,经济剩余都是相等的(用经济学的行话说,就是经济学利润为零)。但在科斯的世界里,不同的生产者生产函数以及相应利润是不相等并且是可以比较的。稀缺经济要素的分配,不是由市场无数相同的生产者分享,而是具有最高效率(利润较高)的生产者,获得该资源的全部产权。

  科斯定理的一个令人震惊的结论就是,在交易成本不为零时,初始的产权结构不同,影响市场能否实现最优的分配。这个结论,直接导致了现代制度经济学的诞生。但是科斯对新古典价格理论的推翻这更根本的贡献,却被整个学术界集体忽视。  

  4. 文献回顾三:经济分析中“种类”的引入

  一直以来,以图能(von Thunen,1826)的“图能圈(Thunen rings)”模型和克里斯泰勒(Christaller,1933)提出的“中心地”模型为主的地理模型,构成了空间分析的主要基础。现代空间地理的模型尽管越来越抽象和数学化,其间也有霍特林(Hotelling,1929)、帕兰德(Palender,1935)等人独创性的工作,但大部分仍然是在这两个经典的框架之内展开的。

  在图能的模型里,中心地(市场)是给定的,研究的是地租和空间之间的关系(类似马歇尔的价格理论,只能解释价格和数量之间的关系);在克里斯泰勒的模型里,地租是给定的,研究的是空间和中心地之间的关系(类似CES函数,只可以用来解释数量与种类之间的关系)。这两个模型分别解释两组关系,而不能将中心地—地租—空间三者统一到一个连续一致的框架里。换句话说,图能的框架解释不了新的中心地出现,克里斯泰勒的框架解释不了地租的形成。虽然霍特林—帕兰德的竞争模型里,价格被引入空间的分析之中,但多中心的出现仍然需要事先给定,而无法内生。

  上个世纪末兴起的,由克鲁格曼(Paul Krugman)、藤田昌久(Masahisa Fujita)等人(藤田昌久、保罗?克鲁格曼、安东尼?J?维纳布尔斯,2005)发起的新经济地理学派,试图重新构筑空间分析的框架。他们针对经济地理模型无法预言和解释中心地(市场的出现)的缺陷,运用经济学的最新工具,将多样化(variety)的概念引入空间分析。克鲁格曼的这个新的经济学工具就是斯彭斯(Spence,1976)、迪克西特和斯蒂格里茨(Dixit and Stiglitz,1977)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提出的固定替代函数模型(constant elasticity substitution function 或CES function) 。这个函数的基本形式是:

  这个模型实际上是一个新的新古典定价游戏规则。在马歇尔的价格理论里,价格是需求的函数——需求增加,价格上升;供给增加,价格下降。产品的种类(多样性)和产品的“数量——价格”是无关的。但在迪克西特和斯蒂格里茨的模型里,因变量从价格变为种类——需求上升,种类增加;供给增加,种类减少。新品的价格和产品的“数量——种类”是无关的。这个建立在恒定偏好假设基础上的价格理论,虽然因为可以解释市场扩大带来种类增加这一大类经济现象(如预言新产品的出现,解释差异化竞争),经济分析的领域因此获得了巨大的拓展(比如垄断、规模经济、新中心地的出现等),但却同时失去了对另一大类经济现象(比如地租、价格变化)的解释 。

  这个貌似创新的地理经济学流派,一经出现,就对传统空间分析理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但在我看来,这个理论并非像其作者们描述的那样“新颖”。在其底层方法上,很大程度上与克里斯泰勒的范式是等价的。因为他们都是通过武断地假设消费者偏好多样化(variety)而不是数量(quantity),来解释新产品(新中心地)的出现。换句话说,尽管在数学上更加严格,但经济学的这个所谓的“突破”,不过是重新发现了一个早已被地理学发现过的“新大陆”。

  许多经济学家(如Blaug, Mark 1996)已经预感到空间经济学理论可能远比我们想象的来得简单(布劳格就说过“perhaps the solution of the mystery is simpler than anyone has imagined”p.612),但经济学家期盼的,能够同时解释价格——数量——种类的统一理论,实际上并没有出现。空间分析的经济学基础半个世纪以来绕了一大圈,结果又回到了原处。这表明空间分析并不能单独解决自己的理论基础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在更底层的理论部分获得决定性的突破。而这个突破正是建立在科斯的第一个理论贡献——也就是所谓的“科斯定理”——基础上的 。

  5. 基于竞争的价格理论

  从上个世纪20年代末开始 ,经济学家们一再对新古典的价格理论发起冲击(Young, A. 1928,杨小凯、黄有光1993),希望在报酬递增的条件下,重构经济学的基础,但都无功而返。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无法建立起与新古典价格理论相强抗衡的,能同时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的,完整的价格理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在提交给加迪夫大学的博士论文(Zhao,2009)里,构筑了一个非新古典的价格规则。在这个定价规则里,核心是竞争,价格不过是竞争的结果。在马歇尔框架里被强行合并在一个象限里的供给曲线和消费曲线,被重新分开到两个独立但共享X轴(规模轴)的坐标系。这一改变的经济学含义,就是竞争被分为消费者竞争和生产者竞争两部分,随着供给规模的变化,两种竞争交替影响市场的价格。具体讲,就是将市场分为供不应求和供大于求两种状态。在供不应求时,竞争发生在消费者之间,最优消费者和次优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决定了市场的价格;在供大于求时,竞争发生在生产者之间,最优的生产者和次优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决定了市场的价格。

  我们先来看消费者竞争。为了避免新古典框架中比较个人偏好的困难,我用消费人(consumption agent)的概念替代新古典模型中的自然人(nature agent),作为自然人,每次消费偏好的强度都是不同的(哪怕是完全相同的同一种产品,效用也是递减的) 。每一种不同的偏好,计作一个单一的“消费人”(consumption agent相当于像是生活中人次的概念)。所有消费人的偏好(或效用)强度都可以按照从大到小排序。不同产品的效用,将消费者分为需要(效用为正)和不需要(效用为负)两个集合。同时,每一个消费人的预算是有界的,并且可以按照从大到小排序 。不同的产品价格,将消费人分为有能力购买(预算为正)的和无能力购买(预算为负)两个集合。相应地,消费者剩余也分为预算剩余(有钱买不到合意的产品)和效用剩余(又何以的产品没有足够的预算)两类。有效需求(effective demand)为有需求和有消费能力两个集合的交集。

  由于消费者的预算是不相同的,竞争有限资源时,对于该产品分配较多预算的消费者(consumption agent)获得该产品。每一个产品的转让本质上都相当于在市场上拍卖该产品。如前所述,根据科斯——威克瑞定价,最后的均衡结果是:1)出价最高的消费者获得该要素的产权;2)市场的价格是令出价第二高的拍卖者预算为零。假设最优消费者可以支付100元,而次优消费者最多支付50元,则市场价格就是50元。最优的消费者享有50元的消费者剩余。

  显然,这个游戏规则,要比新古典的瓦尔拉斯拍卖机制更加接近现实。这就是在交易成本为零时,科斯均衡(Coase Equilibrium)的结果——能提供最大社会正剩余的消费人,获得要素的产权。在这个机制里,剩余(或者说利润)不再是无法解释的,而是判断谁应当获得产权的唯一基准 。按照科斯-威克瑞的定价规则,消费者无需像完全竞争要求的那样,知道所有信息,而是只需边际上最优消费者知道次优消费者的预算就可以确定市场的价格。竞争的前提就可以大大简化。

  在科斯——威克瑞定价中,隐含着一个假设,就是市场的产品只能满足一个竞标者(这种极端稀缺的产品,称为“钻石”)。但市场上还存在着另一种情况,即产品可以满足一个以上竞标者。根据科斯均衡,此时市场的价格就是第n-1个竞标者——市场上能满足的最后一个产品需求者支付的价格。这个价格应该刚好等于让第n个竞标者剩余为零时的价格。当产品存量极为巨大时(这类产品,称之为“水”), 趋向于无穷大。此时,市场上产品价格的定价,接近完全竞争时的情形——大部分消费者只是单纯的价格接受者(price taker)。完全竞争和威克瑞拍卖只是当n等于无限大和1时特例。换句话说,科斯—威克瑞定价和完美竞争的定价,只不过产品市场定价的两种极端状态 。

  让我们再来看生产者竞争。首先,重新回到古典的生产函数,用固定成本(fixed cost 相当于马克思价值理论中的不变资本c)和可变成本(variable cost 近似于马克思价值论中的可变资本v)和剩余(surplus 类似于马克思价值论中的剩余价值s),取代科布——道格拉斯函数(劳动力和资本)作为生产者的生产函数 。产品的价格和产品数量的乘积,我们定义为生产者的收益(revenue)。成本和收益的差额,我们定义为生产者的剩余(surplus)或称利润(profit)。任何产品都可以以完全相同的物理性质无限地重复生产。最后,假设所有理性生产者人的行为都是利润最大化——没有人为了赔钱而生产 。

  然后,用熊彼特竞争(Schumpeter Competition)取代完全竞争来解释厂商的行为的游戏规则。这个由熊彼特最先提出的竞争模式,和科斯-威克瑞定价类似,乃是发生在效率最高的生产者和效率次高的生产者之间的竞争。根据可变成本曲线的不同,生产者的函数可以分为报酬递减、报酬恒定和报酬递增三种情形。这个定价规则的要点是,在报酬恒定和递增的情形下,由于存在规模经济,市场上均衡的规模就是生产者最大化利润时的规模——一个生产者拥有全部市场。为了达到这一点,就要求最优的生产者将产品的价格定在一个可以排除其他竞争者,从而获得全部市场的价格。显然,这个最优的价格就是次优生产者利润刚好为零时的价格。根据生产者必须获得正的利润的条件,次优的生产者(以及所有其他得更次的生产者)会自动退出,最优的厂商获得全部市场 。此时的价格—产量,就是市场上均衡的价格和产量 。

  这个结果表明,在这个报酬递增和报酬恒定的情况下,最后市场的均衡结果一定是只有一个生产者 。这同完全竞争得出的结论正好相反。在新古典的范畴里,独大的生产者必定导致垄断,而垄断必定导致价格操纵,并使得市场无效率。但在我的框架里,独大的生产者并不一定意味着垄断,只要存在潜在的竞争者,独大的生产者就不仅不是非效率的,反而是最有效率的。只有最优生产者生产规模最大化时,社会才会以最少的成本,产生最大的剩余 。

  报酬递减的情形稍微复杂,此时生产者利润最大化市的生产规模可以大于、小于或等于有效需求的规模。当大于或等于市场的有效需求时,结果同报酬递增和恒定时一样,均衡的结果是只有一个最优的生产者。但如果市场规模可以容纳多于一个生产者,这时最优的生产者就不会占领全部市场,而是停止在其最优的生产规模上。此时,第二、第三个生产者开始加入生产,直到第n-1个生产者满足全部有效需求。此时的价格,是由第n-1个生产者决定,刚好令第n个生产者的利润为零。当市场需求极大时(n趋向于无穷大)时,市场上近似新古典完全竞争时的情形——看上去大部分生产者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price taker)而非决定者(price maker)。

  也就是说,完全竞争和寡头垄断只不过是垄断竞争的两种极端形式。在报酬递减且市场规模足够大时,竞争更多地呈现出完全竞争所描述的状态;反之,则显示为寡头或双头垄断的特征。现实生活中的市场,大多是介于两种极端状态之间的动态结构 。新古典的垄断竞争理论,只是在生产者技术具有报酬递减函数,且生产者非常多时对市场的一种近似描述 。

  将是分为供不应求和供大于求两种市场状态,我们就可以分别描述消费者竞争和生产者竞争。这同时也意味着任何一个产品,具有两个“均衡价格”——消费者价格和生产者价格。当生产者竞争时,消费者价格成为影子价格;当消费者竞争时,生产者价格成为影子价格。在马歇尔的框架里,“自然不能飞跃”(马歇尔1890a:17—18),连续的数量变化导致连续的价格变化。但在我的框架里,数量连续的改变,并不意味着价格也一定连续的变化。当供不应求转向供大于求(或者相反)时,价格会从消费者价格一下子跌落到生产者价格(或相反) 。

  6. 市场分解与产品多样化

  在马歇尔价格剪刀模型里,商品的的种类和多样性和价格/规模没有任何关系。哈耶克是最早发现这一点,并开始探索多样化产品市场的经济学家。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Hayek,1948)中,哈耶克提出:

  我们值得仔细地考虑一下这种情况:不同的商品无法很容易地分类。但是我们必须处理一个由相近替代品组成的系列,它们中的每一种都不同于其它的,但这种差别又未明显地使替代停止。……虽然,在相当大的范围内结果是不确定的,但是市场仍会形成这样一种价格体系,在这种价格体系中,每种商品的价格正好比其潜在的相近替代品便宜。

  为方便描述,我把这类相似的替代产品称之为“哈耶克产品”,把相邻的产品生产者之间的竞争称之为“哈耶克竞争”。假设所有潜在的产品都是连续不同的“哈耶克产品” ,而每一个消费人也都具有不同的偏好(preference),不失一般地,我们可以认为潜在的消费人与潜在产品的种类是一一对应的——每一种产品,就对应一个消费人。当不同消费人消费同一种产品时,除了一个人以外,所有的消费人都会有效用损失(utility loss)。这就意味着对消费者来讲,价格一定的条件下,品种越多越好(最好每一个产品都是量身定做)。因为可选择的品种越多,消费时的效用损失就会越少。因此消费者偏好多样化的产品。

  而对于生产者,由于存在投资于资本品的固定成本,必然导致规模经济(规模越大,单位产品的成本就越低)和递增的报酬。资本品(技术、制度和资金)生产的特点,决定了生产者偏好专业化大规模生产。促进了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和交易。 显然,分工的细密程度,取决于市场规模的大小。同消费者偏好多样化消费不同,生产者喜欢规模生产。由于有固定成本的投入,规模越大,每个产品中包含的平均成本就越低。显然,对于生产者来讲,专业化生产比自给自足更有效率。由于专业化生产必须投入固定成本,因此,生产就必须足有足够的规模,并且越大越好(规模经济或报酬递增) ;但市场的规模无限扩大,而是受到消费一侧的约束。

  产品市场的规模是由消费者的预算和效用来收敛。一个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一个产品,同时取决于:1)她是否有足够的预算(同生产者的价格负相关);2)产品是否有正的效用。首先假,设消费者的预算是有限的,当消费者预算不足时(收入减少或价格上升),市场的规模就会收敛,此时,消费者的效用就会出现剩余(有没有被满足的偏好);然后,引入新古典中主观成本的概念,根据边际效用递减原理,任何产品都是可餍足的(satiable),这样当消费者在市场上找不到合意的产品时,消费者的预算就会出现剩余。由于我们假设消费人的偏好是连续不同的,当预算剩余(由于收入增加或价格下降)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市场就会分裂——新的能满足更加细分市场的产品开始出现,以减少效用损失和预算剩余。

  消费者的剩余有两种:效用剩余和预算剩余。对于每一个消费人来说,只能出现一种剩余——不是有钱买不到合意的产品,就是有合意的产品,却没有足够的预算。当市场规模的边界是由效用约束限定时,个人收入(income)的增加(通过收入增加或产品降价),或产品价格的下降,不是引发生产规模的扩大,而是会导致预算剩余增加。当社会预算剩余积累到足以容纳一个新的产品时,企业家就会发现这个需求,生产新的产品。原来的市场就会分解(bifurcate)。老的产品市场可能缩小,甚至被两种新的产品取代,老的产品衰落,乃至退出市场,新的种类取而代之。表面上看,新的更专门的产品可能会导致价格的增加,但消费人的效用损失却得以减少(不必因为选择较少,被迫消费近似的替代产品)。

  同时这也意味着生产者的利润不会是无限的。当某种产品垄断利润达到一定规模时,近似的替代哈耶克产品就会被生产出来。生产者的利润就会在两个细分的市场里摊分 。换句话说,垄断生产者利润的上界,就是新的哈耶克产品生产者利润的下界 。市场区的规模可以由消费者预算约束,也可以由消费者的偏好约束,这取决于市场边界是由消费者收入预算(与生产者的价格负相关)限定的,还是由消费者偏好(与价格无关)限定的 。市场的价格,则要看规模约束的结果是导致供不应求,还是供大于求。。根据这个理论,市场的价格——规模——种类一定是同时决定的 。

  这是一个全新的市场定价模型。在古典经济学里,由于缺少效用概念,多样化的出现无法解释。在新古典的框架里,解释产品种类和多样化的效用概念,被误用来解释需求的数量和产品的价格。市场上价格、数量、多样化不能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地描述和解释——马歇尔的价格理论只可以描述价格和数量之间的关系;Spence-Dixit-Stiglitz (Spence, M. 1976. Dixit, A. and Stiglitz, J. 1977) CES模型只可以解释数量和种类的关系。而在我的模型里,这三者——最优的价格(price)—数量(quantity)—种类(variety)——可以同时内生。

  不同于新古典的价格理论,这个模型可以清晰地解释递增报酬和规模经济。利润/剩余概念的重新解释,把经济研究的方向从新古典的资源配置问题,重新引回古典经济学研究财富增长源泉的正途。诸如差异化竞争、广告、专业化生产等在新古典框架里无法解释的经济行为,在这个框架里可以得到比CES函数模型更和合理的解释 。在这个模型里,市场上的生产者就不再是被动的价格接受者(price taker),而是熊彼特式的企业家——发现市场需求,创造生产技术,摧毁老的产品,并按照剩余(利润)最大化原则行动的主动的定价者(price maker)。产权——产品市场上的价格,是由所有市场中生产最有效率(创造最大剩余)的生产者所决定。在均衡的市场上,这个生产者必定是产品市场上的垄断经营着。而哈耶克竞争则意味着,即使是某一产品的独家生产者,也不意味着完全的市场垄断。替代产品的存在,又是意味着更严酷的竞争。

  7. 垄断竞争与空间分析

  特别是重要的是,这个非新古典的垄断竞争理论,能够比完全竞争更有效地解释充满垄断和规模经济的空间现象。这使得将经济学的规范分析引入空间理论成为可能。1933年,美国经济学家张伯伦发表了《垄断竞争理论》。在这部在经济分析史上具有重要影响的著作里,张伯伦注意到垄断的遍在性:

  在零售业,每一种产品都由于单个销售单位的特点,其中包括位置的不同(还有商标质量的差异,等等),而被赋予独特性;这是其垄断的方面。每种产品也面临着在不同环境和其他位置上销售的其他产品的竞争。在这里,就如同在具有差别产品领域中的其他地方一样,垄断和竞争总是存在的(《垄断竞争理论》,p.63)

  实际上,只要将空间因素引入经济学,完全竞争假设的条件将不复存在。因为只要区位不同,哪怕质量完全相同的产品(比如在不同麦当劳商店出售的完全相同的汉堡包),也可以被看作不同的产品。这就意味着,垄断竞争是比完全竞争更一般的条件 。这同时也意味着,基于垄断竞争的价格理论,在假设上,比基于完全竞争理论的新古典价格理论,更一般,也更加强壮(robust) 。

  将这个新的价格理论映射到空间上——将空间定义为连续不同的区位(location),地租是这些区位的价格(price),中心地(central market/place)是区位的种类(variety),不同的中心地范围界定出各自的市场区(比如克里斯泰勒模型里的六边形市场),每一区位使用的强度(如容积率),是中心地的规模(quantity)——我们就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空间模型,同时解释空间经济三产品(地租—规模—中心)之间的关系。城市的出现是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集聚的消费人可以通过共享来减少各自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固定成本。规模扩大,所有消费人的剩余增加,需要更多的空间。当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单中心的城市结构就会像细胞裂解一样,分解为双中心乃至多中心的城市结构 。

  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经典的城市空间模型,必须依赖非常不现实的假设,不同的模型只能解释部分空间现象 。例如,在经典的经济地理模型中,图能的模型只能解释地租和距离的关系,但不能预言多中心城市结构的出现;克里斯泰勒的模型只能解释距离和多中心的关系,但无法解释地租的形成。在我的模型里,城市是规模经济的产物,地租是次优土地使用者效率的函数,多中心是多样化需求和专业化分工的结果。市场的扩大同时导致规模的扩大和多中心的出现。最优的城市规模——地租——中心同时出现,而且必须同时定义 。

  在这个框架里,“好”的区位不再是如传统地理学模型暗示的那样,是自发形成(类似物理学的模型),而是由企业家“生产”出来的。地理学上所谓“好”的区位,只不过是表明了生产产品的品质(类似矿砂的品位、土地的贫瘠程度),并不意味着区位的竞争优势可以自然形成。在新的范式里,区位的供给和需求,就可以像其他普通商品一样,纳入规范的经济学分析。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引入,交易成本的出现,使得城市经营的成本效益分析和产权制度的设计成为区位研究中更为核心的问题。生产“区位”的企业家,在空间增长中,扮演着一个决定性的角色——其作用要远远大于传统地理学模型所暗示的程度 。

  城市的经营的本质,就是区位的供给者(在中国主要是地方政府)将自己的空间加工后(如“七通一平”),卖给消费者(市民、企业等)。城市性质及不同城区功能的确定,本质上就是确定城市产品的“种类”。城市根据自己的区位特征,选择最优的种类,并根据利润最大化的原则,确定城市的价格(地价和税收)和规模 。由于存在规模经济(规模越大成本越低),所有城市(中心地)都本能地扩大自己的规模(通过价格和种类竞争),城市之间必然展开激烈的竞争 。所有城市规模达到均衡时,全部城市消费者的剩余最大化(没有人有动机转向其他市场区) 。这个模型同时预言了城市间(像任何普通产品一样)除了价格竞争之外,还同时存在种类(差异化)竞争。简?雅各布(1961)对城市的多样性的描述,在更一般的层次上得到了解释 。

  这个模型还将斯坦(Stien,1962)的流动集市模型一般化,从而揭示了多个分散的孤立市场,扩张并整合为一个单一市场的过程。模型用交通成本占可支配收入的比来定义交易半径——收入越高,交通成本越低,交易半径就越大。这个模型预言,随着交易半径的扩大,孤立和分散的市场将最终融合成为一个一体化的市场。这实际上是空间分析领域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化模型。一般化后的斯坦模型,不仅可以用来解释城市(市场)的起源、扩张和融合,而且可以解释诸如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博览会等周期性的流动市场的空间和经济学原因(Zhao,2003)。

  因为我们假定消费者的偏好是有界的(由于边际效用递减),交易半径进一步扩大(由于收入增加或交通成本降低),还将会导致老的市场不断裂解出新的市场。这样,我们就获得了一个描述统一的市场如何分解为不同的专业化市场的模型。这个模型可以解释斯坦模型中,无法解释的逆市场一体化现象——这不过是当效用取代收入成为市场边界后的必然结果。具体的到城市,就是诸如城市化过程中的逆城市化现象:当消费者的半径由于收入增加或交通成本降低,超过预算约束限定的市场区半径后(斯坦的模型只分析到这两个半径的重合),消费者在不同的区位完成自己专业化的消费(因为所有区位被定义为连续不同的),城市也从综合性的单中心城市演化为城市内部各区位不断专业化分工的多中心城市。将这两个模型合在一起,我们就可以预言全球化(globalisation)和地方化(localization)一定是两个并行不悖(而不是非此即彼)的过程,并获得一个能够同时解释这两种相反空间现象的全部均衡模型 。

  8. 结论

  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这一定价模型将会导致空间分析方法的全面改变。

  传统的空间分析,总是试图在自发的基础上,模拟城市的生成。而这个模型表示,假如我们把城市看作一组公共产品,那么城市不会是偶然和随机产生的,而一定是特定生产者有目的选择的。区位选择的原则和其他产品生产者的原则也完全一样——剩余最大化。新的竞争原则还排除了独大生产者垄断的可能。即使一个生产者完全控制了一个产品的市场,也必须面临相邻地区的竞争。这一点对于描述城市间的竞争极为重要。如果不存在这种竞争,城市就无法为公共产品定价。

  反之,如果存在这种竞争,城市公共服务就完全可以由市场提供。而不需要一个非市场的组织(比如说政府)来校正“市场的失灵”。当然这不意味着我们真的不需要政府,而是意味着“现实中的政府”和“经济学中的政府”,可能根本就不一样。现实中的政府,不是市场的监督者,而市场的参与者。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通过提供服务为目的的企业。经济学所有用来研究市场或企业的工具都可以用来研究政府。现在所有用来评价政府的体系,都会发生彻底的改变。

  正像科斯从来也不准备假装自己是主流经济学的一部分一样(尽管主流经济学拼命要将科斯的思想纳入自己的范式) ,本文提出的价格理论,也不是新古典价格理论的改进或延伸(尽管很多语言和概念大量借用了传统理论的智慧)。由于新的价格理论与新古典的范式并不兼容,因此,这个模型与传统价格理论的关系是替代而不是补充。它可以同样广泛地应用于经济分析的其他领域 。

  但这并不意味着与新古典完全没有任何传承关系。事实上,新古典的许多概念(如完全竞争、价格接受者)都只不过是垄断竞争模型特定条件下的特例。从解释力上来讲,本文提出的模型更一般。传统理论所依赖的许多基本假设(完全的信息、巨大的数量、无差异的产品等),也都变得不再必要。经济制度、劳动分工、发展理论等以前无法规范分析的理论,都可以在新的价格机制内得到解释。

  特别重要的是,本文提供的新的工具,使得空间这一长期无法进行规范分析的领域,也可以像其他普通产品一样,纳入价格理论进行研究。尽管本文尝试性地提出的一些应用,但这些都远不能算是正式的空间分析模型。其目的,主要在于展现新的价格理论在空间分析中可能方向。真正的空间经济学还有待于更加严格的理论建模和实证研究。(作者:赵燕菁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