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产经轻工日化电器通讯仪器机械冶金矿产建筑建材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电工能源电力交通运输农业环保图片手机版
当前位置:中国市场调查网>产业>能源>  正文

福建省出台水电站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7/14/2011 08:14:38   来源:东南网   作者:谢添实

  为加强福建省已投产水电站运行管理,确保水库、电站、电网运行安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水电站运行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水电站发电调度应坚持安全第一,以确保电站大坝安全为前提,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妥善处理发电与电站安全及流域生活、生态用水关系。当发电与电站安全和流域生活、生态用水需要发生冲突时,应优 先保证水电站运行安全;当发电与流域生活、生态用水需要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流域生活、生态用水需要。

  通知还规定了全省水电站汛期运行管理制度。水电站业主应当制定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防御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按权限经由经贸或水利部门审查和防汛指挥部审批。汛期调度运用计 划每年审批1次,防洪抢险、防御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每隔5至6年审批1次。水电站业主应严格执行经审批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防御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

  此外,为提高水电站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机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好率,确保水电站及电网运行安全,运行多年的水电站可以进行技术改造。水电站技术改造应在保证大坝运行工况不变的情况下,对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机电设备、下泄流量监控装置等进行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