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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煤电联动并非我国独有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06/21/2011 12:50:42   来源:科学时报

  淡季缺电的确引起我们对电价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的思考。据说,煤电问题引发高层关注,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呼声渐高,发改委已经将煤电等资源型产品价格矛盾作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看待。

  目前我国煤电之间矛盾的关键是价格,根本原因是煤价市场决定、电价政府管制。现实看来,电价市场化可能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及时合理的煤电联动成为解决煤电之间矛盾的关键。

  2004年,我国建立了煤电联动机制,原则上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其中煤价涨幅的70%由电价来补偿,其余30%由发电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来承担;如变化幅度不到5%,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进行电价调整。2005年和2006年进行了两次煤电联动。之后,由于煤价涨得太快,放弃联动。

  煤价涨,电价涨,煤电联动并非我国独有。美国和日本都有煤电联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对美国、日本和中国燃料价格调整机制(联动机制)进行了具体内容的比较,内容包含燃料价格调整机制的目的、联动对象、燃料成本传递比例、调整时间、测量燃料成本的基准、有无保护低收入者的措施、所使用的数据、对于使用预测数据进行联动的电力企业有无进行预测偏差纠正机制、价格调整的方向是单向还是双向,基本上包含了调整机制的所有主要内容。比较的结果说明了一些问题。

  理论上说,任何燃料价格调整机制的目的都是确保电力服务。但是,国情不同,实践就很不一样,根本的不同在于,在美国和日本,发电企业基本私有,确保电力服务就必须确保电力企业的财务安全。我国发电企业基本国有,短期来说,确保电力服务不一定必须确保电力企业的财务安全,也就是说,我国的电力服务不会因为发电企业的亏损而受到很大影响。这样,我国的煤电联动目的就带有一定的偏差。

  美国的燃料价格调整机制于二战以后,尤其在两次石油危机中得到广泛应用,主要原因就是两次石油危机中由于燃料价格的快速上涨,严重威胁到了电力企业的财务安全,从而使得电力服务无法得到保障。而日本是一个能源极度缺乏的国家,其能源供给的95%靠进口,国际能源价格的上涨直接威胁到电力企业的财务安全。因此,为保证电力企业的服务能力,日本电力监管部门采用了燃料价格调整机制。

  我国的煤电联动推出的背景也是煤炭价格上涨,但是,与美国和日本略有不同的是,由于体制和历史的问题,如我国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其目标从一开始就包含缓解发电企业财务负担和解决煤电矛盾,并兼顾其他社会问题,比如居民电力负担、通货膨胀等等。美国、日本和中国的燃料价格调整机制的不同目的,在其内容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由于联动机制目标有所不同,在燃料成本传递比例方面,美国和日本基本上是100%燃料成本传递,而我国规定70%的煤炭上涨成本可以传递,另外30%的燃料成本由电力企业承担。在调整时间和使用的数据方面,日本和美国很多都是月度调整和季度调整,而且美国的联动机制中有一大部分是使用电力企业本身的预测数据,提前联动,更好地保证电力企业的财务安全和服务能力。当然,因为使用预测数据进行提前联动,在之后的规定时间里面就有偏差纠正机制,当实际燃料价格数据与预测数据不一致时,便进行偏差纠正调整。而日本和中国使用的是历史数据,是滞后联动,没有这种纠正机制。

  另外,电价调整方向也反映了我国电价的一个基本问题。美国和日本都可以双向调整,即当燃料价格上涨时,电力价格上涨,当燃料价格下跌时,电力价格也随之下跌。由于我国的电价管制(没有调价到位)和历史的低价特征,煤电联动调价至今是单方向的,燃料价格上涨,电力价格随之上涨;当燃料价格下跌时,电价无法随之下调,比如说,2008年下半年煤价大幅度下降,电价没有下调。这体现了我国的煤电联动机制并不是单纯为了解决电力企业的燃料成本问题,而更多着眼于缓解电力企业的财务困难和解决短期煤电之间的矛盾。

  最后,日本和中国的燃料价格调整机制中都有保护低收入者的措施,如日本是对居民最小电量不予联动,而我国的联动机制要求居民电价、农业电价和中小化肥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一年最多联动一次,美国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我国来说,现阶段电力补贴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无目标的补贴方式需要改革。

  综上所述,美国和日本由于其燃料价格机制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电力企业的财务安全,煤电之间的关系主要通过煤电一体化和长期合同等方式来解决。而我国的煤电联动由其产生的特殊背景,决定了其主要目的更多是为了缓解发电企业的财务负担和解决煤电矛盾,还兼顾其他宏观社会问题,这种多目标性直接导致了联动机制无法顺利实施。事实也是如此,在两次煤电联动以后,就没有第三次的煤电联动。

  实际上,改革我国煤炭联动机制更重要的是为发电投资提供一个可以相对确定的商业环境,为电力投资,尤其是民营和外企的电力投资提供一个可以预期的财务保障。近期国际油价和煤价走势数据说明了煤炭价格与原油价格的高度正相关性,而且调整的幅度也大致相近。石油价格与煤炭价格下降基本同步,而煤炭价格的上升滞后于原油价格,滞后期大致是5个月。一旦煤炭价格再次上涨,煤电联动可能是必须的选择。

  如果没有煤电联动,管制煤价的可能性很大。电力消费了我国近50%的煤炭,只要电价受控,我国煤炭就无法完全市场化,也是一个扭曲的市场。作为产业链,仅仅控制产业链的终端价格会引起更大的市场扭曲,更大的浪费和成本最终都将进入终端电价。也就是说,如果政府选择管制电价,可能需要考虑同时管制煤价;既然管制电价,为什么不能管制煤价?

  所以,煤电双方期盼的不是简单的电价上调,而是一个可靠有效的煤电联动机制,对于老百姓来说,则需要加上“透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