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发改委宣布从6月1日起,提高15个省市的工商业、农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上涨1.67分。按照此次上调电价的官方说法,目的有三:首先是为了调节电力供需,保障电力供应;其次是为了抑制非正常电力需求,推进节能减排;再次是为了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促进电企健康发展。
电荒不奇怪,淡季大电荒说明投资过猛,一季度的用电结构显示,中西部等地区的重工业投资需求、城市化进程过于迅猛。发改委希望通过上调电价,以价格杠杆抑制躁进的投资,缓解火电企业的亏损困境,可谓一石二鸟。
事情未必这么如意,因为高污染企业与电力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以铝业为例,能源消耗巨大的铝业都需要靠近资源集中地,煤电铝联动成为大势所趋,而陇海线一带除了山东、河南具备煤炭优势之外的地区,电解铝行业几乎全军覆没。
以中铝为例,2010年3月29日有一篇报道显示了中铝的布局。中铝股份董事长熊维平在中铝股份2009年业绩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已与青海甘肃在内的煤炭丰富的有关省市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如煤炭采购权等谈判得以落实,加快公司煤—电—铝结构调整的步伐;同时也与水电资源丰富的云南和青海等地的发电企业联系合作事宜。”
以电解铝为代表的高污染行业已经与资源大省结合在一起,通过政府的推动,通过与资源企业之间的股份互持,或者通过直购电,当然也通过降低能耗,获得成本优势。也有相反的情况,资源企业凭借优势向重工业渗透。政府提高工业用电成本,已经在资源领域布局的重工业企业、已有优惠协议的企业将获得优势。
以河南省为例,2009年的数据显示,铝工业是河南省的支柱工业,全省社会用电量的1/4、工业用电量的1/3依靠铝工业对电力的消费,因此河南推出直购电试点,收储50万吨电解铝,都是为了扶持支柱产业。
有关部门正在抑制态势的扩展。2010年5月,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开市;不久后,国家取消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优惠电价措施;2011年5月,浙江对24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这些措施可以暂时缓解燃眉之急,但不可能触动地方政府的GDP中心主义,对于大型企业在资源成本上的优势也无解药,能够肯定的是,电价上调与利率上调,对于行业内的中小企业却是催命符。
提高电价不可能解决经济结构困局。因为地方经济格局、大型企业的成本优势不可能因此而变。但提高电价是题中应有之义,提高再提高,有可能成为倒逼改革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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